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

发布者: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1-09-06浏览次数:128


央广网北京9月6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

《方案》提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

澳门大学横琴校区和横琴口岸澳门管辖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管理,适用澳门有关制度和规定,与其他区域物理围网隔离;粤澳双方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区域采用电子围网监管和目录清单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施特殊政策。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战略定位是,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平台,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空间,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新示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

发展目标是到2024年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时,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体制机制运作顺畅,创新要素明显集聚,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与澳门有序衔接,在合作区居住、就业的澳门居民大幅增加,琴澳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建立,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支撑作用初步显现。     

到2029年澳门回归祖国30周年时,合作区与澳门经济高度协同、规则深度衔接的制度体系全面确立,各类要素跨境流动高效便捷,特色产业发展形成规模,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琴澳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到2035年,“一国两制”强大生命力和优越性全面彰显,合作区经济实力和科技竞争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高效运转,琴澳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目标基本实现。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