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者: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2-11-15浏览次数:75


 11月15日上午,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心常务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吕建秋主持了学习会。

由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高校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健全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高校党的建设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当天,中心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悟了修订《条例》的意义及基本内容。

吕建秋在总结时表示,贯彻落实《条例》必须始终把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作为普通高等学校的初心使命,要结合党建工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激发中心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牢牢守住底线红线,切实维护高校意识形态安全,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扎实推进中心各项工作。(文/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