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水土不服 怎么治

发布者:华南农业大学发布时间:2015-07-03浏览次数:58

        农村金融近年来一直是三农领域中的热点问题,连续几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发展农村金融进行了布局。之所以农村金融会成为热点问题和受到政策关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各种金融机构在农村设点都是只存不贷,农村资金被现在的银行抽水机从农村抽到了城市,农村缺少资金,也就缺少了创业基础,就没有了繁荣的可能。

  不过,当前中国存在严重资本过剩的情况下,如果农村真的有创业机会,各种资本一定愿意来农村创业获利,目前农村没有繁荣起来,资本没有大规模下乡,显然不是政策不允许资本下乡,而可能是因为农村缺少创业盈利的机会。
  当前中国农业占GDP的比重不足10%,而这低于10%的农业GDP要为2亿多农户提供就业和收入机会,并且国家一定要保护这2亿多农户,在这个前提下面,农业中的获利机会一定是不多的。相对来讲,中国经济的发展在城市,城市二、三产业快速发展是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主要方面。也是因此,城市是创业的地方,是最需要资金的地方,也是资金投入容易有高回报的地方。这就是在当前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撤离农村进入城市的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资金被抽到城市,为了支持农村发展,国家就创设政策性金融机构以保证支持资本下乡。问题是,这样的资本下乡有何益处?首先,资本下乡本来就是要分享农业GDP的,相对有限的农业GDP要由2亿多农户来分,资本分得越多,2亿多农户的可分份额就越少;其次,要借助政策性金融下乡,就说明其市场效益不行,就很可能只是为了从政策金融上套利。当前中国已有了太多资本下乡仅为获得国家政策优惠和财政补贴的例子。
  政策性金融应当支持的是一般农户。假设一般农户在进行农业生产和生活中缺钱,只要有了融资条件、一般农户就可以增收的话,这样的政策金融倒是应当支持。真正需要较大金融支持的农民也是有的,比如创办工厂、加工运销、大规模经营的,但这样的农民已不同于一般农民,这样的农民要创业办厂就不该依靠政策性金融,而应当依靠一般金融。或者说,无论身份是农民或市民或老板,只要是创业搞大规模经营赚大钱,其行为就不再是国家需要特别扶持的农民,他们就应当到市场一般金融机构那里去筹款。
  中国2亿多普通农民是农村政策性金融应当支持的主体。但中国一般农民似乎并不缺少进行农业生产的资金,比如说没钱买种子、化肥、农药,或买不起农机。这种情况如果说还有的话,也是极少。当前中国农民普遍解决了温饱问题,一般都会有所积蓄。
  也就是说,从一般农户进行农业生产角度来看,农民并不缺钱,而如果农民想贷款投资创业,这当然要贷款,但这时的农民就不是农民而是投资人,任何投资人都必须要有市场金融的严格挑选,而不能由政策性金融来无条件支持。不然,创业投资失败了,金融支持就打了水漂。
  那么,农村到底需不需要金融?一般农民缺不缺钱呢?一般农民当然也是缺钱的,当前农村民间借贷利率一般在10%以上,就说明农村还是缺钱的。农村中一般农民所缺的钱并非用于农业生产,而是用于生活目的,比如人生周期中的婚丧嫁娶、人情消耗、子女上大学的学费、突然生病住院、建房以及各种应急费用,这些费用较大,很多时候是突然就要支出,而手头缺钱就需要借贷,即使高息也要借贷。
  农民要在生活中获得人生应急费用,最重要的渠道是从亲朋好友那里借贷,这样的借贷不用支付利息,因为关系亲密,这样的借贷一般也会有借有还,不至于存在借了不还的问题,更不存在道德风险。
  除了向亲朋好友借以外,还有一条渠道是向金融机构借,比如向合作社借。因为一般金融机构与农户打交道的能力很差,很难掌握农民的信用情况,难以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金融机构一般不愿向农户放贷。农村正规金融在向农民放贷时,出现收不回来贷款的坏账比例要远高于一般情况,所以正规金融机构不愿意向农户放贷。
  农户还有一个渠道,就是向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机构借贷。黑社会放贷,他们不用抵押,不担心贷款收不回来,因为农户不敢借了钱不还。黑社会放贷,利息高一点,年息20%、30%甚至更高,对农户来讲,借贷救了急,对黑社会来讲,高息放贷,赚了利息,两不亏欠。只要农户不存在故意不还贷款的情况,黑社会也不会随意诉诸暴力。
  以上所说就是,农民对金融有需求,主要是生活应急之需。有需求就有贷款的利息,就有利益。如果在村社内,有一个金融部门可以为农民提供生活应急贷款,并收取一定利息,如年息10%,则一方面可以解农民生活中的燃眉之急,一方面村社金融部门也有利息收入。当然也存在农户借了不还的道德风险。
  李昌平创设的农村内置金融较好地解决了道德风险问题。李昌平在他家乡湖北监利和在河南信阳搞过几个村社内置金融试点,由村庄中60岁以上老年人出钱形成金融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向村社内的农户贷款。一般农户向金融合作社贷款,年息为12%,需要五位加入金融合作社的老年人签字担保同意,然后贷出。因为有本村本土加入到合作社的老年人担保,很少会出现贷款收不回来的骗贷行为,这样,金融合作社就每年都可以有相对固定的利息收入,又解了农户的燃眉之急。这样的金融合作社虽然没有创造新的社会财富,却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农民。应该说,这样的限制在村社范围内的内置金融的确是一个创举。
  更重要的方面其实不在金融的方面,而在于入股金融合作社的老年人,他们将自己的养老金投入到合作社中,有村民要贷款,就要找关系最好的五位老年人担保贷款,这五位入股合作社的老年人当然会对申请贷款的村民进行审查,看他的还款能力。因为这样的担保是要承担风险的。在本村本土,因为这样一种担保机制,而使贷款不还的风险趋近于零。
  金融合作社有了利息,就要分红派息,如何分红派息,要由入股金融合作社的老年人来商量,正是这种商量建立起入股老年人的主体性,激发了他们的活力,从而使村庄内部出现了一块焕发生机的地方。正是这样的一块有生机的地方可以对接更多国家资源,以及可以在村庄治理各方面有所作为。比如,国家给金融合作社100万元种子基金,合作社每年利息就比较可观,就可以抽息进行公共事业建设。
  在这个意义上,农村金融的重点并非是金融本身,而是通过金融来激发起农村基层组织的活力,从而可以对接国家资源,保持农村社会治理的底线。 
 

(作者:贺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