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的障碍在哪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8-21浏览次数:8

        从马云、雷军等一批草根创业成功者到现在以快的打车陈伟星、脸谱CEO郭列等为代表的这批80、90后创业者的涌现,加上近年来天使投资者对创业的不断热捧,不禁让人们大呼创业时代的来临。那么,民间的创业在我国是否能够顺利进行呢?面对创业的发展趋势,我们的政府该做些什么?
        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李克强总理所做的工作报告提出“服务业就业容量大,发展前景广”以及要“着力促进创业就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正成为我国新的发展战略。随着GDP增速持续下滑,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愈发增添了一丝悲观的色彩。对于面临下行压力的中国经济而言,创新创业无疑成为了悲观情绪中的一抹亮色,被赋予了刺激经济引擎、获得发展新动力、减轻就业压力的多重功能。
        早期经济的高速发展中,政府主导的痕迹太重,那时对于发达经济体的学习模仿达到高潮,创新创业的作用未被充分认识。但是,中国经过三十多年的高速增长,已经步入后工业化阶段,服务业开始占主导地位,其占比已超过50%,服务业的GDP份额也从2013年开始超过了制造业。服务业与制造业发展模式大相径庭,相比于制造业,服务业企业以小规模经营为主,大量的服务业来源于中小企业和自营劳动者,创新(特别是服务品质的体验式创新)会带给服务业未来发展的无限可能。同时,政府对服务业的发展模式了解较少,在服务业的发展上体现不出优势,通过投资促进服务业发展成效甚微,而民间的创业实践活动更接地气,更能代表大众需求,这才是真正的创新,才能促进服务业持久发展以及驱动经济改革转型。
        但是,民间“大众创业”的热潮真能顺利进行吗?这也许需要打一个问号。目前大量国有垄断企业的存在形成了我国特殊的“风景”,如金融业、电信业、铁路运输、教育、卫生、文化、信息媒体等行业都或多或少存在着国有垄断经营现象,这是国有企业在利用自身地位谋取更多的利益,相比于民营企业,他们更容易获得融资以及其他发展资源的机会。例如,在石油石化行业中,国有石油垄断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利用对石油开采、生产和炼制的绝对控制权借机抬高成品油成本,导致中下游石油民营企业“批零倒挂”,难以生存。电力系统中同样存在垄断情况,民营企业名义上可以投资电厂,但生产的电却无法上网,业务都被国有企业所垄断。类似的垄断情况在很多行业中均存在,表面上国家法规准许民营企业进入,在实际运作中却由于国有企业的强势和政府的审批程序使这些法规等同虚设,民营企业被迫退出。由于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的实行,垄断行业通常由政府某一部门单独经营形成,与政府结合紧密,形成相对固定的“利益集团”,具有独特的行政性垄断特征。当我国进入服务业占主导的发展阶段以后,国有垄断对创业环境的危害越来越明显。
        实证研究可以带来更直观的感受,最近,我们的研究以国有控股企业数量所占比例衡量国有垄断程度,整合2004年和2008年经济普查数据后发现,制造业中国有控股企业所占比例为14.15%,而服务业中的国有企业占比16.91%,服务业比制造业的国有垄断特征表现更强。总体而言,国有垄断特征对创业具有阻碍作用,国有控股企业占比每增加1个百分点使创业概率下降0.003-0.008个百分点;而且在服务行业,国有垄断对于创业的负面影响要大于对制造业创业的影响,国有控股企业占比每1个百分点的增加会带来服务业创业概率显著下降0.003个百分点,而对于制造业创业只会降低0.001-0.002个百分点,且统计上并不显著。我们的研究说明,国有垄断对创业有着直接的障碍,尤其在服务业中国有垄断的负面影响更大。对于服务业来说,国有垄断首先体现为对行业严格的体制性管制。由于资本准入限制,一般民营企业的资本难以达到准入要求,而在这种行业中的国有企业就享受了垄断收益,获取高于自由竞争的收益。
        若进一步将服务业区分为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结果显示两类行业中的国有垄断特征均不利于创业,生产性服务业的负面影响更明显。国有控股企业占比增加1个百分点导致生产性服务业创业概率下降约0.004个百分点和消费性服务业创业概率下降0.002个百分点。服务业中,除餐饮、住宿、零售、居民服务等消费性服务业之外,其他行业的准入要求比较严格,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中的金融保险、科学研究、信息技术等行业,政府的干预和管制比较严厉,民营企业进入需要层层审批,批准进入的可能性也很小。我们计算得出生产性服务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占比24.34%,消费性服务业中国有企业所占比例仅为14.14%。因而国有垄断对生产性服务业的限制更多,生产性服务业中的创业活动更受国有垄断的影响。
        我们的实证研究还发现国有垄断不仅直接阻碍创业活动,尤其是服务业的创业活动,而且也会抑制个人教育对于创业的作用,换句话说,高技能劳动者在当前行政性垄断的影响下会减少创业倾向。 
        具体而言,现今我国和发达国家有一个巨大的差别:在发达国家,大批大学生正在或者致力于创业。而在我国,大量的创业者并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大学生若进行创业则会被社会普遍认为没有能力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而且在这批创业者里很多也不是在创办企业,更多的仅仅是进行自我雇佣,创业活动也未能建立各种正式的企业形式。
        有人可能会说,国有垄断对创业的阻碍是因为受雇于国企的劳动者得到更高的薪资而失去创业的动力,但是我们并没有验证出这一点,换句话说,在国有垄断特征强的行业中,雇员工资水平和创业之间没有很明显的替代关系。那么为何高技能劳动者选择创业的概率较低呢?
        我国现有的高等教育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大学生缺乏创业知识。教育模式如何与创业结合起来,让大学生能充分释放创业创新活力,这是创业面临的巨大挑战;除了国有垄断的问题外,我国还存在其他制度上的缺陷,包括融资困难、个人破产制度尚未建立这些问题,国有垄断的存在也与这些制度紧密相关:金融机构为减少风险,倾向于向国有控股企业提供贷款,更易获得保障,而创业企业由于其高风险性则不容易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国有控股企业的存在使政府未能有效形成企业破产的意识,个人破产制度短期内难以建立。因此,国有垄断抑制个人教育对于创业的作用可能是教育体制以及其他制度上的缺陷间接导致的。
  创业都是应该鼓励的,但目前我国拥有核心竞争力、创办企业类型的创业活动相对缺乏,使得我国未能走上一条创新型的发展模式和创新型大国的道路。若高技能劳动者能更多地进行创业,可为服务业创业以及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而国有垄断的存在却将高技能劳动者“拒之门外”。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潮有望倒逼政府转变经济工作思路,转变社会事务管理方式。创业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经济转型发展的手段,体制机制的改革才是本质。政府应该真正推动服务业的自由进入和自由竞争,放松管制,改善教育、融资、产权和破产制度等的创业环境。
        首先,政府需要进行制度改革,打破国有垄断,加强服务业自由进入和自由竞争应该作为未来鼓励“大众创业”、推动服务业发展的方向。其次,在推动“大众创业”的过程中,也应该提高我国的创业质量和水平,政府可以通过政策的扶持以及资金的支持,引领高技能劳动者创业,鼓励和支持创办企业类型的创业。
        具体地,政府须转变主导创新创业环境的思想,包括政府的管理方式、行政审批等亟需改变。应大刀阔斧地简政放权,放松管制,破除不合理的行政审批门槛,从原来的监管禁止变成全面开放和提供服务,特别是服务业行业的开放,大力推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市场改革,使创业者顺利走进服务业、走进市场,为创办企业类型的创业活动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础。同时,政府应着力改善国内创业的环境,建立产权保护和个人破产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向创业和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将创业理念引入教育体系中,充分调动大学生创业,全面为创业者提供有力的支持。
        放眼当下的时代,“大众创业”趋势不可逆转。政府若真正将这些理念和政策落到实处,将有利于打破利益阶层的固化和建立社会的公平公正,给一切有才能、肯拼搏、愿奋斗的人搭建公平的竞争平台和上升通道,这种作用无论对经济还是社会发展均具有更加长远的意义。

 

(作者:陆铭、倪鹏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