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为农民提供好底线保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8-26浏览次数:8

        中国一直存在城乡差距,改革开放之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曾一度缩小,到上世纪80年代后期,城乡差距再次加大,到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达3.1:1,就是说,城市人均收入水平是农村人均收入水平的3倍多。

        有一种城乡差距拉大的解释是,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农村人财物资源不断从农村流出,进入城市,城市快速发展,而农村日渐衰落,所以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办法就是要让人财物资源回流农村。然而,中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人财物流出农村应是中国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内在组成部分,如何可能逆历史潮流而动,让人财物回流农村?

  还有一种减小城乡差距的对策主张认为,只有让农民进城,而让城市资本下乡,通过盘活农村土地资源,让农民出让自己的土地权利,获得进城的第一桶金,同时又让城市资本获得农村土地资源进行开发。这样,因为资源流动而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农民进城了,资本下乡了,城乡差距自然缩小了。

  城乡差距拉大、农民收入不高显然也一直是国家关注的焦点。在几乎所有中央涉农文件中都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作为重点。为了农民增收,中央想出的很多对策与办法,比如鼓励农民调整产业结构,通过农业产业化来对接市场,推进公司+农户的合作模式,培养农民致富带头人,发展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甚至将开办“农家乐”当作农民致富的一条途径而给予政策支持。当然也包括提高农产品价格、保护价收购粮食等。

  大约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因为国家投入4万亿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出现民工荒,农民工的工资连续多年以两位数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小幅度缩小。农民显然不是因为农业收入的增加而大幅实现收入增长,而是务工收入增加所致。

  现在的问题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途径无非两条,一条是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的收入,一条是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从务工经商来看,当前已经形成全国统一的比较完善的劳动力市场,农民工在这个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上寻找就业机会,获得收入,这是农民自己的事情,农民有足够获得高收入机会的动力与积极性。这方面,国家要做的是维护市场秩序包括坚决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恶意欠薪。至于农民进城经商,关键是要有一个平等的经营环境。经商可赚钱,市场有风险。农民经商必须自担风险,当然也自己享受所有成功的收获与喜悦。

  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总体来讲是有限的,因为农业占GDP的比重是不断下降的。当前农业占GDP的比重已低于10%,还会更低,而农业劳动力就有2亿多,农村人口有6亿多,如此巨大的农业人口来分享如此之少的农业GDP,农民自然很难致富。为了让农民致富,政策推动农民调整产业结构,结果是,政府鼓励农民种什么,种什么就不赚钱。政策又推动资本下乡与农民结合,据说农民不能致富是因为小农户无法与大市场对接,通过公司+农户就可以将农户的小生产对接到市场上去。但资本下乡是要赚钱的,在农业GDP有限的情况下,资本下乡一定会分享农业GDP,下乡的资本越多,分享的农业GDP越大,2亿多农民所可以分享的农业GDP也就越小了。

  国家为了支持农民通过养猪致富,而对规模养猪场以财政支持,尤其对万头养猪场予以支持,结果是,过去散养生猪是农民最为重要的副业收入来源,现在在政府支持下的万头养猪场几乎垄断了市场,农户散养生猪已极罕见,农民因此失去了养猪这一传统的重要副业收入。而万头养猪当然是资本经营,即使是由农民来办,这户农民也是从农民中分化出来的富裕农民。

  同样的道理表现在对种粮大户的支持上面。农业部表彰全国种粮大户,这些种粮大户耕种成千上万亩土地,生产成千上万吨粮食,为国家粮食安全做了贡献,受到表彰是应该的。但这些种粮大户增收并不能代表一般农民增收。当前农民不是不愿种地,而是无地可种,因为中国耕地有限。

  也就是说,考察农业领域中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项目,其最大的名义是让农民增收,可真正获利对象却都是下乡资本或极少数从农民中分化出来的富裕农民。

  最近几年,又有一个貌似不错的理论,说是要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如何增加?就是要让农民的宅基地、住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动起来。让城市人到农村买地买房从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言论也屡屡见诸报端,这种主张认为,城市人下乡,农民进城,城乡一体,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城市人有了休闲去处,农村人获得了财产性收入。问题是农民进城能否体面安居?他们在城市过得不好,还回得来农村吗?农村土地权利是农民的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能轻易交易吗?还有人论证说,农民要从农业中获得体面收入的经营面积不能少于100亩,也是因此,中央政策提出要大力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的重点是经营规模在100~200亩之间的家庭农场。经营100~200亩土地的家庭农场可以致富,但问题是还有2亿多农户要从土地上获取收入。

  当前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城乡二元体制也基本上消除了歧视农民的不公平内容,且仍在清理之中。农民进城寻找务工经商机会的体制障碍也基本不存在了,农民从事农业以致富的体制障碍也基本上没有。这种情况下,农民寻找致富机会的热情要远比官员高。致富是每个人的本能,并不需要国家通过政策引导与财政扶持,国家要做的是提供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农民中有人致富,是他们的努力与运气结合起来的产物。但大部分农民很难在短期内致富,其中部分人可能不仅无法致富,而且会落入到贫困的陷阱,这个时候国家就需要对落入到贫困陷阱的农户提供支持和帮助,而最为关键的是,要通过设计制度为可能陷入困境的农民提供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这种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

  农民发了财,生活水准远远高于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的底线,这当然好。若农民运气不好,进城失败,这样的底线就十分重要。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数亿农民是中国最弱势的群体,国家不可能保证所有农民发财,但可以设计制度为所有农民提供底线保障。当前城乡二元体制限制资本下乡,就是要防止城市过剩资本在农民大多数无法体面进城安居的现阶段到农村占有农民的宅基地、住房和土地承包权,这三项权利是进城失败农民的退路,是他们的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是农民的生存底线,笔者认为在未来很长一个时期是不能失去的。

 

(作者:贺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