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农村贫困首要增加种粮收益 ——写在2015年世界粮食日到来之际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0-07浏览次数:4

        在世界粮食日到来之际,审视今年世界粮食日的主题:社会保护与农业:打破农村贫困恶性循环。国家有关部门呼应开展了“兴粮惠农进万家”活动。当前对国家下调玉米临储收购价格议论纷纷,无外乎一是农民大有减少收入之嫌,二是粮价应完全交由市场形成,粮食托市或临储收购一无是处,应全部取消托市或临储收购。笔者认为应结合基层实际,从粮价形成,或农民收益,粮食流通路径,粮食生产等经济社会发展几个方面,正确认识当前的粮食收储政策以及下调玉米临储价格的举动。
        尽管农民人均纯收入近年来一个劲的增加,但是与城镇居民收入仍有较大差距,农村家庭的财产性收入极低,主要依靠进城务工工资性收入,还有种粮收益。目前农民收入尽管农村农民潜在巨大的购买力,但是吆喝多年,收效寥寥,关键在于农民持续增收乏力,后劲不足,尽管劳动力成本价值激增,看病、上学、婚丧嫁娶、人情世事支出抵消了收入绝大部分,还有养老储备预期,甚至是农村农业农民形不成现实的购买力,或者说很难奏效。
        据调查农产品的收入仍然是农村居民现金收入的重要组成。目前我国粮食生产面临复杂的形势和较大的困难,粮食“十二连增”的起点高,粮食成本不断上升,信息不对称,中间环节多,农民种粮比较效益下降,一些地方出现放松粮食生产的倾向,农村老人、妇女仍然是农业或粮食生产的主力军,这种不计成本或满足口粮需求的生产,似乎掩盖了粮食比较效益的低下的现状。

        增加农民种粮收益,是项系统工程。首先研究完善粮食直补方式及具体操作办法的改变,逐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力度,将粮食“三项补贴”与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交售商品粮数量挂钩。目前的粮食直补、良种、农机等补贴精准性差,大多以平均代替,其补贴操作过程繁杂、成本高,仅靠村级无人无力去做。应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调整收购主体和监管主体,保持粮价合理水平,逐步实行价补分离,让市场充分形成价格。

        目前农民的实际情况是:虽然农产品价格的上涨使农民收入有所增加,但这并不很大的收益却会由于其他商品,包括加工食品、交通、教育、部分工业品、房租、化肥和农药、人工等价格的上涨而抵消,甚至使实际收入不升反而下降。

        再加上农村电子商务水平低,流通中间环节过多过滥、中间商“盘剥”,不排除有些粮食等农产品经纪人高息揽储,打着代农储粮、代农加工等外衣欺骗种粮农民,囤积居奇、买空卖空、哄抬粮价或压级压价,坑农害农。尽管粮价逐步升高,落到农民手中的价款寥寥无几。有资料显示,农民种粮收益仅仅占到整个流通环节的70%左右,其余利润都被中间商拿走。这是始终困扰农村农民增加消费需求的一个长期矛盾和问题。

        诚然国家下调临储玉米收购价格,对种粮农民不是利好消息,但是从以上调查分析,收购价格变动不是影响农民收入的关键或决定性因素,成本的“地板”效应以及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差,才是要害。同时还要看到,玉米临储政策的调整,发出强烈信号,面对国际国内粮食两个市场,发展安全、高效、优质、绿色农业正当其时,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农村产业化结构是当务之急。

         充实完善国家粮食收储政策,还要摒弃几种错误思想或倾向,这是混淆当前粮食问题、以偏概全质疑粮食收储政策的症结所在。一是国家掌握粮食库存太多,去库存化甚嚣尘上,东北就是例子。最低收购价政策扭曲市场和价格,一无是处,粮价完全交给市场,政府不要干预。二是有钱就有粮,国际粮价低,完全可以大量进口粮食。三是粮食安全是国家层面上的事,是中央的事,谁种粮谁赔钱,轻视忽视农业和粮食的思想和言行比比皆是,地方或基层粮食主产区认为粮食安全不创造GDP,实际上在安排经济工作排序中没有农业或粮食的应有位置。  

        当前粮食收储政策的微调和实施极其奏效。粮食问题一头连着亿万农民,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一方面国家密集出台一系列保障粮食收储供应的“粮安工程”,维修危仓老库,新建粮仓,另一方面更多发挥市场作用,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在保护农民利益前提下,推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农业补贴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转变。从大豆和棉花入手,分品种推进补贴试点,当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补贴农民,保证农民基本收益;当产品市场价格升高导致物价总水平上涨过快时,补贴低收入群体,保障基本民生。这一制度理论很完美,应加快试点进程,注重操作的可行性和精准指向性。当前仍应积极推进粮食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努力扩销增收,最大限度掌握粮源,多收快收,收好粮,储好粮,满足农民卖粮需求。

        应从社会经济发展角度认识粮食问题。当前粮食问题复杂,面临挑战,国内粮食需求变化为新常态,国内外粮价倒挂,进口压力越来越大,这是粮食不安全问题的新的表现形式,如何促进粮食生产和实现供求新平衡,回归于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怎样把握适度进口,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考量主观努力的程度,也需要作出政策的重大调整。

        应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明确政府责任。中央政府重点调控谷物、棉花、油料、糖料等,其他农产品主要通过市场调节,地方政府也要承担稳定市场的责任。在保证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基础上,发挥好进出口和国家储备调节市场供求的作用,防止农产品价格过度波动。

        特别是粮食销区也应承担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纳入粮食省长责任制的主要内容。粮食主销区应努力衔接产销,也可以到产区定点收储,走基地加收储的路子。适当扩大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无论是主产区和主销区,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确定时间是2004年,与实际不相符,与发展变化脱节,应扩大规模,切实落实。应加快探索粮食主销区对粮食主产区调粮的利益补偿机制,谁吃粮,谁拿钱,谁调粮,谁补贴,保护粮食主产区种粮积极性。

         完善粮食经营者库存制度,奖补结合,鼓励企业多购多存。这无疑是地储粮政策的有益补充,应解决仓储不足的矛盾,同时在收购资金上予以倾斜,鼓励多收多储,国家适当补贴和奖励,加快东北粮食入关进度,搞好跨省移库,有效解决“旱涝不均”的矛盾。实践证明,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可以信赖的力量,发挥其市场主渠道作用正当其时。

        现实和历史表明,我国粮食宏观调控的基础在地方,载体在地方国有粮食企业,自2004年以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依然发挥潜能和市场主导作用,发挥人员、设施、技术和仓储优势条件的作用,一改过去的计划主渠道,用服务、用价格、用“粮食经纪人”、用市场手段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市场主渠道作用,为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掌握粮源,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应整合粮食购销网络,尽可能多的掌握粮源。整合国有粮食收购资源,实现中储粮等央企和地方粮食部门联手收购;加大粮食购销,严格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大力发展订单收购,走农户+基地+龙头企业的粮食产业化之路,进一步发挥国有粮食部门市场主渠道作用,鼓励和引导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粮食收购,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多收粮、收好粮,尽最大限度掌握粮源,增强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粮食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粮食产销服务。

        应着力建立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地方储备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粮油购销、储备、应急体系网络。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完善地方储备粮监管制度,提高粮食储藏新技术应用水平,保持合理储备规模,调整品种数量结构,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把握粮食调控的全局,注重总量和结构的平衡,积极探索地方储备粮轮换的有效机制,正确把握轮换时机、数量和节奏,充分发挥储备粮“蓄水池”作用;抓好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强化粮油质量监管;健全粮食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消费、库存等环节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和优化应急加工供应网络,切实增强应急保障能力;积极推广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增加农户科学储粮规模,降低粮食产后损耗,提高粮食综合利用效率。

        应加快粮食产业化发展,以大中型国有粮库或粮食加工企业为龙头,整合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发展粮食订单生产、收购、运销、加工、销售,拉长从田间到餐桌一体化链条,解决县域粮食经济萎缩的突出问题。县一级粮食部门迫切需求出台粮食产业化的优惠扶持政策,在用地、税收、资金、地方储备粮承储库建设、放心粮油网点建设等方面,国家要尽快出台一系列系统长远的政策措施,运用退城进郊、发展粮食加工、购销物流园区等手段,整合基层粮食购销网点,发挥地方粮食企业的购销控制力,做大做强县域粮食经济,拉长县域粮食经济产业链,让农民和粮企在产业链条上各环节增收。

        应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探索不求所有,但求所在,政府和社会投资,企业建设,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的粮食市场建设路径,整合国内外两个市场、线上线下两种资源。当前要紧的是要打通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扩充辐射半径,缩短粮食流通路径,实现粮食等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减少粮食流通成本,整合粮食等农产品购销资源,善于用电商、市场化的手段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提高粮食流通效益,解决农民买难卖难等问题,力促种粮农民增收。

        写到最后,东北临储玉米收购正在进行,合粮并仓,东北中央储备粮跨省移库工作正密集开展,今年世界粮食日的主题:社会保护与农业:打破农村贫困恶性循环。农业粮食必须从生产抓起,安全、高效、绿色,科学运用粮食补贴政策,向农业结构调整和适度规模经营倾斜,保证粮食数量,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己,中国人的饭碗主要盛自己产的粮食,粮食安全新战略必须落实,调整农业发展方式,用工业化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改善粮食托市收购和临储收购政策,拓展粮食流通,让农民在粮食产业化中多次收益,让农产品在加工增值中二次收益。

 

(作者:孙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