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提出了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的一系列农村深化改革措施。其中,重点提出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规划。
我国历来“重农”,可是我们的农业依旧面临重大危机,农民的利益为何得不到保护?我在《我们离幸福还有多远》一书中分析了小农利益问题背后的根本原因,现在和大家分享。
一、农业产业链的6+1 环节
首先大家看一个数字,目前中国全部农村人口是9.5 亿,其中有2.69 亿农民工,这2.69亿差不多是农村所有的精壮劳动力了,农村剩下的都是老人、妇女和儿童。这些劳动力在将来会把自己的家人陆续接到城市里来,随着农村人口的逐步减少,农业的集约化、机械化过程无可避免。另一方面,种粮食也确实不需要那么多劳动力了,随着机械化耕作的推广,一个壮劳动力完全可以耕种100 亩耕地。目前这种包产到户,人均一两亩的土地分配方式已经阻碍了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并且在目前我国普遍的包产到户的模式下,农民分散为一个个原子化的生产者,在整个农业生产链条中没有任何话语权与定价权,只能做附加值最低的环节,而别人控制了绝大部分利润。
我曾反复谈到制造业产业链的6+1 环节,“1”是制造,“6”是产品研发、原料采购、仓储运输、订单处理、批发跟零售等六大块。我们中国的制造业只做“1”这个制造环节,属于价值洼地,它的附加价值非常低,而欧美各国通过掌控制造业产业链其他六大高附加值环节,得到了高额利润。农业同样也是一个6+1 的产业链格局,其中“1”是农业生产,属于价值洼地;“6”是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机械、仓储运输、农产品加工跟销售,是高附加值的环节,并且已经大多数为外资所掌控。例如蔬菜种子50% 是外资所掌控,47% 的钾肥要靠进口,40% 的农药是被外资所掌控。
我国为什么提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理念,提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就是希望农民集体组织将农业的6+1 产业链整合起来,让农民最大程度获得农业全产业链的收益。
二、美式超级农场模式不可取
我国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该如何发展?目前我们面临两个选项,第一个是以美国、阿根廷为代表的超级大型农场模式,另一个是以欧洲、日本、中国台湾为代表的小型合作社的模式。我是坚决反对美式的大型农场模式,而提倡学习欧洲、日本的小型合作社模式。为什么?因为农产品一旦被超级农场所垄断之后,对消费者是极其不利的。
我以猪肉为例,全世界有160个国家是不许使用瘦肉精的,但是瘦肉精在美国却是合法的,为什么?就是这些大型农场通过政治游说,使得美国的立法机构允许猪肉生产商使用瘦肉精。虽然环保团体多次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抗议,但都石沉大海没有下文。
美国的大型养牛场一般有30—50万头牛,控制着美国75% 的牛肉生产,而美国的四大食品公司(CARGILL,CONAGRA,TYSON,SMINTHFIELD)控制着美国84% 的牛肉加工。行业高度集中的后果是,美国的牛肉是全世界质量最差、问题最多的。各种恶性牛类疾病基本上都是在美国出现的,根本原因是,牛天生吃草,吃草的牛要2—3年出栏,但美国的牛喂玉米,一年半就可以出栏。牛胃消化不了玉米,容易生各种疾病,于是就在饲料里面加各种抗生素,残留在牛肉当中,被消费者吃下肚了。
更可怕的是什么?这些超级农场长期把牛骨磨成粉,加入到牛饲料当中去,也就是说让牛吃牛,从而产生了疯牛病。疯牛病最早在英国大养殖场发生,后来传到美国。1997 年,美国FDA宣布禁止用牛骨粉喂牛,但可以喂其他的家禽家畜。于是衍生出来,用牛骨粉养鸡、养猪,再用猪骨和鸡骨来喂牛,转了一圈还是牛吃牛,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到了2003年,美国、加拿大又爆发了严重的疯牛病疫情,很多国家,包括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都禁止进口美国牛肉。于是这些超级农场通过政治压力迫使日本、韩国屈服,有条件地开放进口。你能不能想象到这些农场的实力有多强大?
作为对比,我们看下图,各国小农场提供牛肉的比重。美国的小农场生产牛肉只占25%,而欧洲98% 的肉牛饲养主体是农户,平均每户规模48 头,供应了整个市场74% 的牛肉。日本养殖10头以下肉牛的农户供应的牛肉占整个市场的75%。
三、欧洲、日本的农民合作社模式
首先来谈一点,为什么农民要加入合作社。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农民需要通过合作社来对抗市场风险。前面说了,农户一般都处在农业6+1 产业链的中间生产环节,生产开始之前,需要向市场采购种子、饲料、化肥、农药乃至农用机械等必要的生产资料;而完成生产之后,则需要面对加工、销售等产业链下游的问题。因此,农民作为个体直接面对市场具有非常大的风险,并可能因为缺少议价能力而被上下游的大公司所盘剥。加入合作社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改变个体农户的弱势地位,让他们联合起来对抗市场风险和垄断性企业,对上游可以在购买种子、肥料跟农药时争取一个更低的价格,对下游可以更加准确地预测销售量及价格波动,从而更准确地做出生产调整。
下面我就以德国为例,看看它的合作社是具体如何运作的。德国拥有各类合作社近3000个,销售收入高达445 亿欧元,生产范围包括乳制品业、牛肉猪肉业、葡萄酒业、蔬菜水果业等。加入者一般按拥有的土地面积一次性向合作社交款,款项主要用于合作社的基本建设,比如建厂房、冷藏室、购买制冷机、运输车等。收获季节来临的时候,合作社会收集会员的农产品,并利用设备对农产品进行分类和包装,然后按之前签订的合同将农产品送往市场或超市进行销售。面对市场需求的变化引发的淡季和旺季,有条件的合作社会将部分产品速冻储存或加工成罐头。而在农闲季节,合作社的工作人员会直接和超市、批发商场联系以了解市场行情,帮助会员制订来年的生产、种植计划。此外,合作社还会对购买种子、播种、储存、销售等工作制订计划,以避免盲目性。因此,德国农民合作社有力地改变了农民的弱势地位,使农民切切实实分享到了农产品6+1 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的利润。
再来看日本。日本80% 的农副产品由农协销售,9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由农协提供,农户所需资金的绝大部分也靠农协信用部门提供。政府的农业政策,也需要通过农协系统来贯彻实施。由于合作社充分代表了农民的利益,日本政府通过立法和政策给合作社提供全面支持。例如自民党就一直用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几乎覆盖所有日本农民的合作组织Nokyo,而后者为农民提供了从生产资料购买、农业信贷、住屋维护、超市配售甚至丧葬等全方位的服务。
这些年我国开始重视对农民合作社的建设,加大对农业的补贴、规范力度,但是目前我国专业化的农民合作社还是太少了。而其中已形成规模的,在市场上有定价权,能够跟商业资本平起平坐的就更少了。根据2013 年的统计数字全国有98万多个合作社,平均每个合作社下边有80个农民。这就意味着,全国只有少数农民参加了合作社,因此我们的合作社还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
同时我们必须重视细节层面的制度设计,想办法通过政策扶持,把一些专业化的合作社做大做强。
(作者:郎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