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市帮不了农民

发布者:华南农业大学发布时间:2015-11-14浏览次数:14

         粮食“产量高、库存量高、进口量高”不合逻辑

        粮食的进口量那么大,说明国内对粮食的需求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卖粮其实不难。难在市场价格已经下跌的情况下,想比市场价格更高的价格卖出,这就比较难。

        财知道:据媒体报道,由于粮食连年丰收、国家托市,导致国内外粮价倒挂严重,卖粮难现象开始抬头。你怎么看?

        朱海就:在政府托市的情况下,农民当然愿意把粮食卖给政府而不是市场,然而政府的收购能力有限,比如储粮仓库的库存容量不足,农民卖粮还是难。但粮食的进口量那么大,说明国内对粮食的需求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卖粮其实不难。难在市场价格已经下跌的情况下,想比市场价格更高的价格卖出,这就比较难,如以市场价卖粮就不那么难了。

        现在国内的粮食市场,存在“三高”现象,即“产量高、库存量高、进口量高”。这是怪现象,因为国内产量高一般来说进口量低才对,另外,库存都已经那么多了,进口应该少才符合逻辑,但进口还是那么多。这说明价格机制被扭曲了,粮食价格信号很大程度上失灵了,不能有效地发挥调节供求的作用。

        政府多建点粮库,多准备点银子,可以多收点农民的粮食,但这不解决问题。政府这样做只会使粮食供过求的现象变得更加严重,这里所指的供给不仅来自国内的粮食生产,而且也来自其他国家向中国的供给。这样就相当于中国政府也补贴了其他国家的农民。

        “托市”提高了其他需要以粮食为原料的企业的生产成本。假如粮食价格低一点,养殖鱼虾蟹和生猪的成本可能低一点,可见粮价高会损害了养殖户的利益,当然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这说明“托市”不仅扭曲了价格,也扭曲了分配结构、生产结构。所以托市产生了“看不见的代价”,虽然可能提高了部分农民的利益,但在更大程度上损害了其他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托市”帮不了农民,更多让权力部门受益

        从市场上收购粮食,甚至进口粮食,然后卖给政府从中获利,这个利润机会是很明显的,通过“走后门”来套利是必然存在的现象。

        财知道:因为国家托市,粮食收储价比市场价高,形成两种价格,有的地方农民为了卖粮出现了“走后门”的现象。这正常吗?

        朱海就:在两套价格体系的情况下,通过“走后门”来套利是必然存在的现象。从市场上收购粮食,甚至进口粮食,然后卖给政府从中获利,这个利润机会是很明显的,也是无风险的。无风险的套利机会一方面为权力部门带来租金,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农民的交易成本,农民要么等待,要么走后门。这都是他们不得不支付的“成本”,卖粮收入扣除这些成本之后,和卖给市场的所得也差不多了。这说明“托市”帮不了农民,更多的是让权力部门受益。

        套利是人的本性,市场中也是始终有套利机会存在。但这种套利与上述套利是根本不同的。市场中套利机会需要当事人自己去发现,是存在风险的,而且市场中每一次套利的完成,都是消费者需求更好的满足,是福利的增进。而上述套利却根本不会有这样的效果。

        政府高价托市维护低效生产方式

        政府收储后,农民的积极性是把“低质”的米“高价”卖给政府,从而产生“高价”与“低质”并存的状况。政府的高价托市实际上是维护了一种低效的生产方式,既损害了农民自己,也损害了消费者。

        财知道:有不少人士认为,实行多年的粮食政策性收储体系应该调整,让粮价回归市场。但农民那么辛苦,粮价不应该定高点吗?

        朱海就:从经济学上说,粮食价格下跌说明种粮的边际收益递减,是同质的粮食供应太多的必然结果。要打破这一递减规律,就应该通过创新,实现供给多样化,满足消费者新的、更高层次的需求。其实不是所有的粮食价格都低,比如好的米很贵,普通百姓很难消费得起,高价米会激励农民去提升粮食品质,从而也提高自己的收入。如政府保证收储了,农民就不会有积极性改善粮食品质。在市场中,一般来说“低质”一定是与“低价”对应的。但政府收储后,农民的积极性是把“低质”的米“高价”卖给政府,从而产生“高价”与“低质”并存的状况。所以,政府的高价托市实际上是维护了一种低效的生产方式,既损害了农民自己,也损害了消费者。

         每个人都应该接受市场所给予他的收入水平的事实,可能这个事实对他来说是残酷的。但俗话说“穷则思变”,粮食价格走低,农民兄弟应该自己想办法,而不是求助于政府。农民除了可以种粮的土地外,还有劳动力、知识和企业家才能,甚至还有一点资本,他们提高收入的最好办法是把自己的才能发挥出来,把自己的资本利用起来。

        放开粮食市场,让价格发挥作用,使价格不仅成为调节粮食供求的信号,也成为引导农民行动的信号,这才是农民的福音。政府落实好、保护好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促进农民发挥创造性才能,利用其自身的资本、知识和才能去发现市场机会,这就是对农民最有效的帮助。

        农民不是一种身份,而是一种职业。农民可以是企业家,可以是创业者,他们有能力做自己想做的事,职业的划分应该代替身份的划分。并且,农民也不是“一类人”而是不同的“个人”,政府应该担心不是作为一类人的“农民”的收入水平如何,而是作为个体的农民有没有发挥他们应有的才能。为此,在政策上应该给农民松绑,改革那些阻碍农民发挥其才能的制度,如上述粮食收储制度,当然还有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等。


(作者:朱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