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助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08浏览次数:60

         近年来,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的跨界融合的重要领域,创新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现代农业新模式,为进一步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现代信息技术的科技支撑。
        一、意义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全国上下正在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产业跨界融合,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互联网+农业”就是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的跨界融合,创新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现代农业新模式。农业成为“‘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重要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又是其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当前,我国各级农业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切实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通过实施加快标准制定,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投入品管控,推进绿色化生产;落实生产者责任,推进规模化生产;建立追溯体系,推进品牌化生产;加强执法监管,推进专项整治和创新监管模式,推进社会共治等措施使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也为在新时期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好坚实的基础件。力争到“十三五”末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 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的一些问题
        2.1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尚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高度关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然存在,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从各种渠道直接进入,使农产品流通渠道及其源头难以溯及,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2.2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监管有待加强
        由于缺少工业和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应监管,以及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不规范的施用,造成了农田土壤、灌溉水、农区大气在内的农产品产地环境立体交叉污染。
        2.3农产品安全标准化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的数量较少、种类单一,且制定水平低、修订慢,一些已制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标龄过长,原则性强, 操作性差。
        2.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体系尚不健全
        我国农产品生产环节多、链条长,千千万万生产者和经营者很难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来生产和经营,亟需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体系。
        2.5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亟需加快
        市场经济条件下,分散的农户经营难以与千变万化的市场进行衔接,无法满足市场对农产品质量的需求,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并进一步将区域内经营主体组织起来,使分散的土地、资金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较大范围和较高层面上有效的结合,才能在组织化管理、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方面都优于传统农户。
        2.6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尚不健全
        一些生产经营者诚信意识淡薄,制假售假、违规使用投入品、非法添加使用禁用物质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都暴露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缺失问题。

        三、“互联网+”助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一些思考
        针对目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以“互联网+”为抓手,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产品产供销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建设,构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质量追溯信息系统、风险预警评估信息系统以及亚太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信息系统,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1“互联网+”助力我国农产品产供销标准化
        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以及农产品的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广泛应用,推行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1)利用传感器感知技术、信息融合传输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构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标准化控制和管理;2)在大田种植、设施农业、果园生产、畜禽水产养殖中,广泛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生产过程的全程控制以及智能化、科学化管理,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3)通过对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过程的全程信息感知、传输、融合和处理,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3.2“互联网+”助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建设
        利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推动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针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两个领域,完善、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对接,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构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的动态管理、专人记录、及时更新,借助多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奖惩联动,逐步形成主体全覆盖的信用信息网络。
        3.3“互联网+”助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利用移动通信、智能终端等信息技术,建立覆盖部与省厅两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和固定风险监测点三方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将现有的例行监测工作信息化,构建高速传输和泛在互联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采集网络,对全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相关数据进行可视化分析,实现监测方案在线编制、监测任务快速下达、检测结果快速上报、监测结果快速分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管理提供决策信息集成、技术支持、安全消费指导等服务。
        3.4“互联网+”助力我国农产品质量追溯
        利用传感网、物联网、手持溯源终端设备以及移动通信技术,建立国家级的面向猪肉、牛肉、禽肉、蔬菜、水产品、茶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对从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到销售的农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可追溯,通过信息采集、数据链接、数据传输、数据汇总和信息查询等功能,提供基于网络、短信、语音的可追溯农产品和企业质量安全移动、泛在信息检索服务,实现农产品的来源查证、去向追溯与责任定位,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5“互联网+”助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等信息技术,采集和汇总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按行业类别、信息来源、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内容进行初步识别,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等级,对事件造成的损失等进行评估,实现支撑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体系的公共安全应急风险评价、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动态决策、综合协调、应急联动与总结评估的功能,全面提升国家抗御和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3.6“互联网+”助力亚太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
        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面向亚太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合作信息服务系统,促进区域间的合作,积极发挥我国与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东盟与中日韩(10+3)、中国与东盟(10+1)等多边机制和区域组织的重要作用,推动跨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共享,加强国际间的风险信息交流和通报,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评估等方法共享共用。

        四、“互联网+”助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相关建议
        各主管部门应认识到“互联网+”助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筹协作,全面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 
        首先,由农业主管部门牵头,整合涉农部门已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规划和成果,制订“互联网+”助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确定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 
        其次,由科技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产、学、研相结合,针对传感网、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核心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做好关键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市场培育、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
        第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建设和完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网络和全国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化系统,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事件管理信息化系统,全面提升我国“互联网+”助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总体能力。
        第四,加快实施“互联网+”助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保障我国农产品的有效供应和质量安全。要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构建基于“互联网+”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虚拟网络教学环境,大力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积极推动智慧农民云平台建设,研发基于智能终端的在线课堂、互动课堂、认证考试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育平台,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移动化、智能化。为全面提升我国“互联网+”助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好基础和创造条件。

 

(作者:章力建 郭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