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炳生:如何看待和制定乡村居住建设规划?

发布者: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8-09-05浏览次数:52

     在乡村振兴规划中,村镇居住建设的规划,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因为,这个规划的影响所及,纵向地看,不是几年,而是几十年;横向地看,影响到很多其他规划,包括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的规划、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及中小学、医院诊所等社会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等。

     安居,方能乐业。盖房子,是世世代代农民的头等重要大事。有些农民,现在就要盖房子。老房子太破旧了,需要盖新房子;孩子长大结婚了,也需要盖新房子;甚至,老房子也不算太破旧,但是,农民有钱了,要求更高了,就要拆旧建新。有些农民,即便现在还没有盖新房子的需要,但是,在未来几年、十几年内,肯定需要盖新房子。大部分现有的房子,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农民要建一所新房子,除了需要钱之外,还必须要解决三个问题:把房子建在哪里?建什么样的房子?建多大的房子?

    这三个问题,不能靠农民自己解决,而是需要政府统一规划。国外市场经济国家中,也是如此。这涉及到土地用途管制,涉及到水电路等公共服务设施,也决定了一个地区的建筑景观优劣。

    这三个问题,是相关联的。在不同的地方,平原和山区,南方和北方,会有较大的差异。

    在山区和丘陵地区,人口密度小,每个居民点不可能很大;坡地和荒地多,应尽量利用坡地和荒地;可盖平房,也可盖2~3层的低矮楼房;户与户之间,距离可以稍微大些,以便种植林果树木和自食的蔬菜等。在平原地区,人口密度大,交通条件设施好,每个居民点需要大一些;为节约土地,需要盖楼房;也可集中建房,建设成类似于城市居住的小区。在小区之外,可集中安排自种自食的蔬菜园地。

    这就涉及到一个重要问题,让农民住进楼房,尤其是住进单元房,是否脱离实际?甚至是荒唐?

    放在十几年前,讨论农民住小区楼房,我也会认为是脱离实际;但是现在,情况已经发生很大变化。让农民住小区楼房,不仅是现实的,可行的,而且是合理的,应该的。

    在我国,“农民”这个词,含义很笼统。通常,只要是有农村户籍的成年人,都被称为农民。实际上,包括了三部分人:在农村务农的,在农村从事非农工作的,外出进城务工的。这不太科学,但人们都这样使用。住楼房是否适合,主要是看第一部分人。

    首先,以前,千家万户的小农,自己要养畜禽自食,每家养三两头猪,十几只鸡,比较普遍。这样的农民,是无法住进楼房里的。而现在,绝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在东部平原地区,在自己院落里养猪养鸡的农民,已经没有了。现在的养猪养鸡,都是规模化饲养。住什么房子,都没有关系了。

    其次,东部平原地区,大田作业已经高度机械化,主要作业环节,日益为社会化服务组织所承担。主要农作物的整地、播种、植保、收割、烘干、储藏等,均可以通过托管或者社会化服务方式,由合作社或者专业公司来完成。小农户自己,已经不需要使用和保管各种小农机具,也不需要储藏粮食。那些在合作社和农业服务公司工作的人员,也可以说是农业工人,也不需要把农机具带到家中来。合作社和农业服务公司,都有专门的地方存放和保管农机具。

    在农村从事非农业工作的人,住在楼房小区中,也不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职业工作。至于那些常年居住在城里的农民工,他们对老家的住房需求,不是实际生活需要的,而是精神上的需要,是预防在城里待不下去时的退身之地,也完全可以是小区中的楼房。

    根据各种因素分析,我国平原地区的农业,无论是以何种组织方式,一定会快速机械化和规模化。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劳动力价格的快速提升。如果难以实现机械化,生产就会萎缩。例如,在华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近年来,棉花生产急剧减少,主要原因就是劳动成本太高,又难以用机械替代。替代棉花的,是小麦和玉米,其面积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就是易于机械化。同时,华北平原和长江中下游平原的各个省份,平均农户的占地规模均在5~7亩左右。以这样少的土地,从事大田种植,收入极为有限。因此,越来越多的农民会放弃种植,他们或者加入合作社,把所有的生产作业交给合作社完成;或者干脆把土地经营权出租,只收租金,不问农事。结果就是,在这些地区,仍然有很多的农民居住,但是,真正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人,会大幅度减少。

    此外,在平原地区,现在的交通已经非常便利,一方面高等级路网已经相当发达,另一方面,农民自己的出行工具大为改善。据全国农业普查数据,东部平原地区省份的农民,平均拥有小汽车的家庭超过25%,拥有摩托车和电瓶车的比例超过100%。这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到田间的距离远一些,也不是问题。

     建设集中的农村居住楼房小区,主要的好处有:一是节约土地。根据江苏省睢宁县的数据,平均每户可节约出一亩土地;二是农民可享受各种现代化生活的便利,包括卫生设施、暖气、网络、各种小区服务设施等。

    当然,新的楼房居住小区,也不是唯一选项。这里只想指出,这样的做法,以前可能有问题,而现在,对于一些地区来说,已经成为一个很好的选择。

    居住点建设规划,不仅包括村庄,也包括县城和乡镇政府所在地。要在县和乡镇所在地,预留出一些商品房建设的空间。因为,农村人口向乡镇所在地和县城集中,是大势所趋。尤其是二代和三代农民工,如果要还乡,也是倾向于到县城和乡镇所在地买房子,而不是回老家村里造房子。

    考虑到人口向上集中的趋势,农村建房的户型面积,也要从严控制,要更小一些。现在很多地方农民新建的房子,都是“高、大、空”,很不适用,很是浪费。无论是小区楼房,还是独栋楼房,都要控制高度。一般说来,楼房高度不宜高于周边绿化的树木。即俗语所说,人睡觉地方的高度,不超过鸟睡觉的高度。

    农村房屋的建筑风格,包括材料、样式、颜色等,也体现了一种文化。要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和文化传统,形成比较和谐好看的建筑风格。要在规划上做出一些引导和指导。

    村镇居住建设规划,极为重要,需要高度重视;必须拿出足够的人力,足够的经费,足够的时间,去做;做这件事的,应是县级或者县级以上的政府部门。让乡镇甚至村庄自己去做,是做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