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广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研究

发布者: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8-09-12浏览次数:336

摘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近年来, 广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财政支持力度加大, 村民生活垃圾处理意识有所增强。然而, 广东农村生活垃圾问题依然很严峻,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较为滞后, 垃圾治理方式较为粗放, 市场化、产业化水平较低。究其原因, 与农村生活垃圾自身的特殊性、垃圾治理服务供给和需求有密切联系。对此, 本文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广东;

  

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指出, 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近年来, 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 广东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 投入专项资金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垃圾围村”现象依然严峻。本研究对于广东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初见成效

() 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近年来, 广东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问题, 2013-2017, 省政府连续5年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进行督办。先后出台了若干政策, 比如《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行动计划》 (粤府办[2012]45)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通知》 (粤建电发[2015]2)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建城[2016]41)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 (2015) 、《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指引》 (2017) 。其中,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于20161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国内第一部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其中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 财政支持力度加大

2012, 省财政设立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投入8.4亿元对“一村一点、一镇一站、一县一场 ()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补助。2014-2015, 省财政安排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专项奖补资金11.1746亿元, 尤其是加大对70个粤东西北等欠发达县 (市、区) 设立财政资金补助, 其中, 2014,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建设补助1.375亿元, 201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机制省级财政补助3.6亿元 (其中“一县一场”建设补助1.2亿元, 长效机制建设补助2.4亿元) 。另外, 省财政还分五批设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资金, 第五批就投入资金2.32亿元, 其中13个焚烧场 (包括8个垃圾发电厂和5个垃圾综合处理厂) 共计补助5535万元, 47个填埋场补助6350万元, 460个乡镇“一镇一站”补助1.13亿元。2015, 省级治污保洁专项资金补助1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示范镇2800万元, 每个镇200万元。15个达标示范县补助1.2亿元, 每个县补助800万。“十二五”期间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5.5亿元。2016年省财政安排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3亿元, 安排粤东西北新一轮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6.95亿元。2017, 省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5.6亿元, 重点补助省内欠发达地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长效体系。除省级财政投入之外, 各地也加大了对本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投入力度, 比如2012年以来, 惠州市累计投入专项资金41.88亿元, 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与运营, 共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6, 日处理能力4500吨。总体来说, 各级政府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投入力度还是比较大的。

  

() 农户垃圾处理意识增强

以前, 没有垃圾收集点时, 村民不知道垃圾应该放在哪里才合适。现在随着垃圾处理设施不断完善, 尤其是“一村一点”建设, 垃圾随地乱扔的现象越来越少。通过宣传、教育, 人们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危害有了一定认识。根据我们对广东82个自然村的241个农户的调查发现, 大多数村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危害都有较好的认识, 认为农村生活垃圾会不同程度地污染水、污染农田、污染空气、危害人们健康和影响村容村貌, 其中污染空气和影响村容村貌的比例分别占66.39%68.46%。调查还发现, 对于菜叶、剩菜剩饭、瓜果等可腐烂垃圾, 57.68%的村民是先装入自家的垃圾桶, 然后再投到垃圾收集点, 或是直接送到垃圾收集点。当被问及是否有随意倾倒垃圾的现象时, 仅有47 (19.50%) 有过随意倾倒垃圾的现象。总体而言, 农户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态度比较积极。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显现

201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行动计划》 (粤府办[2012]45) 的通知, 明确提出“一村一点、一镇一站、一县一场”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求, 即每个自然村至少要建立一个以上的垃圾收集点, 每个建制镇要建成一座以上生活垃圾转运站, 全省各县至少建成一座以上的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场或焚烧厂, 并采取“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经过几年的建设,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已经大为改善, 并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1610, 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83.29%, 村庄保洁覆盖面达96.94%, 分别高于201578.28%94.93%。全省1049个乡镇、约14万个自然村基本建成“一村一点、一镇一站、一县一场”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治理体系。广东全省约94%以上的村庄制订了村民保洁公约, 配备保洁员开展村庄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

  

二、农村生活垃圾问题依然严峻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较为滞后

垃圾分类是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的重要前提。目前, 广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比例较低, 截至201610,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33.97%。根据我们的问卷调查, 广东82个村庄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比例仅为18.26%。即便是垃圾收集环节进行了分类, 但运输过程不一定进行分类。也就是说, 大部分垃圾都未得到分类处理, 而是混在一起被填埋和焚烧掉, 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通过垃圾分类减量处理, 可以大大缓解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场的压力。为此, 20173, 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广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指引》, 明确了垃圾分类的目的和意义, 对于垃圾如何分类、收运、处理、收费等作出了指导性意见。根据指引, 一些地区也开始相关的试点工作, 比如广州市印发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确定了“小范围试点、部分推广、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 白云、黄埔、花都等共7个区20个村启动了试点工作, 包括吕田镇莲麻村、良口镇碧水新邨、温泉镇宣星村、城郊街西和村作为试点村。但是, 总体而言, 广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非常滞后。

  

()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较为粗放

目前, 广东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主要是填埋或焚烧, 这是一种较为粗放的垃圾处理方法, 并带来一系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简单的垃圾填埋可能出现渗沥, 污染地下和地表水, 形成二次污染。垃圾填埋产生的废气可能影响周围村民的健康。垃圾填埋还占用大量的耕地, 以东莞市为例, 现有120余个垃圾填埋场大部分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 占用耕地超过3000亩。随着垃圾存量的不断增加, 一些垃圾填埋场不堪重负, 即将填满, 不得不经过多次扩容。可以预见, 如果继续实施垃圾填埋的处理方法, 最终可能面临垃圾无处填埋的境地, 并可能造成巨大的环境问题。据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公开数据显示, 正在运营的36座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所剩填埋空间不多, 农村生活垃圾也积存过多, 比如广州每天需要处理生活垃圾约2.26万吨, 其中近七成焚烧和填埋处理, 位于白云区太和镇的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 早已是不堪重负, 几乎饱和, 日处理垃圾严重超标。原本设计日处理量2000吨的填埋场, 近日来已达到9800吨的日处理量, 花费四个月修建的应急填埋坑, 仅一个月便被垃圾填满, 全省其他地方也正面临同样的问题。虽然垃圾焚烧发电可以解决减少垃圾存量, 减缓垃圾填埋带来的压力, 但垃圾焚烧产生的废气可能污染环境、影响村民健康。所以在对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场进行选址时, 往往会遭到村民的反对, 还可能引发群体事件, 影响社会稳定。2009, 广州市决定在番禺大石街会江村与钟村镇谢村交界处建立生活垃圾发电厂, 遭遇大石街数百名业主联合签名反对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这一事件被CCTV报道后最终导致会江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停建。201310, 因担心健康问题而反对在自己村庄建设垃圾填埋场, 肇庆广宁县上百群众对当地派出所和国土局进行围堵, 导致43名村民被警方带走。因此, 从长远来看, 广东目前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法是不可持续的, 带有明显的方向性错误。农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才是广东未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主攻方向。

  

()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市场化、产业化水平较低

目前, 广东主要还是政府主导下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从各项制度的设计、具体实施、资金筹措、管理、评价等方面来看, 各级政府采取了大包大揽的方式, 导致各地垃圾治理模式千篇一律, 尤其体现在“一村一点、一镇一站、一县一场”的建设上, 并未考虑各村的实际情况差异, 也未考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适度供给, 导致垃圾处理设施遍地开花, 使用效率普遍不高等问题。虽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是一种公共产品, 其供给离不开政府的参与, 但政府的过度参与可能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高投入的系统工程, 如果全部由政府来承担, 势必增加各级政府的财政压力。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估计, 广东全省有4万多个自然村, 按照每个自然村投入2个保洁员, 一个村一年需要约1万元保洁费, 全省光保洁费就需要接近40亿元, 而且这40亿元是刚性支出。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起步较晚, 欠账大多, 资金缺口太大, 如果全部由政府来提供, 也是不现实的。近年来, 有的地方不断爆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严重影响了垃圾治理的进度和效果。地方政府为了获取上级财政补贴, 盲目上马垃圾处理设施, 最后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 以及各种阻力, 导致工程进度缓慢或停工, 比如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厂、东莞市清溪垃圾焚烧厂等项目因选址问题遭周边居民反对, 进展缓慢。有的即便项目建成, 也无法正常运转。总体而言, 广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市场化程度不高, 尽管一些地方实行了垃圾收费制度, 比如茂南区袂水镇新塘村为每年10/, 电白县羊角镇青山村为每年180/, 但从投资主体、资金筹措、运营等方面来看, 借助市场的力量还比较弱, 更没有把垃圾治理当作一个产业来对待。

  

三、影响广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的原因分析

()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特殊性

1. 农村生活垃圾数量大, 种类多

工业化以前, 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可分为可降解的生物质和砖石灰土, 如食物残渣、菜叶、果皮、毛发、灰土、砖瓦、陶瓷、粪便等, 金属、玻璃、塑料都很少。工业化以后, 特别是化学工业的发展, 塑料制品、包装废弃物等大量出现, 其中塑料制品已经成为广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一大难点。我们的调查发现, 71.78%的村民认为, 不易降解塑料垃圾是农村环境污染的头号敌人。这些“白色垃圾”在村庄里随处可见, 成为破坏村容村貌的罪魁祸首。根据张英民 (2014) 的调查, 在生活垃圾中, 农村的塑料垃圾占比要高于城市中的塑料垃圾占比。与此同时, 农村生活垃圾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根据国家卫生部的调查, 目前我国农村每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量约为0.86公斤。2016, 广东农村常住人口约3388万人, 按此计算广东农村每天产生的垃圾将达3万吨, 每年产生的垃圾超过一千万吨。随着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农村生活垃圾数量还在逐年增加。实际上, 广东农村每年产生的垃圾总量远不止这些。每年, 还有大量城市生活垃圾“下乡”, 向农村地区转移。虽然城市已经开始注重垃圾分类, 并且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但是仍然难以消化掉全部垃圾, 致使部分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调查显示, 一些城市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城郊乡村地区, 使得很多农村成了城市的垃圾处理场, 将以往的“垃圾围城”变成了“垃圾围村”。另外, “一县一场”大都建在乡镇, 主要负责农村地区的垃圾填埋或焚烧, 实际运行中还要承担城市垃圾的填埋或焚烧。如果按照现有“一县一场”建成或在建的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场的运营规模来看, 是完全可以消化现有农村生活垃圾的, 但由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涌入, 导致现有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场数量不足, 运力不够。

  

2. 农户居住分散, 运输成本高

广东农村居民住所相对较为分散, 有些地方村与村之间的距离相对较远, 加上农村生活垃圾基础设施落后, 道路交通不方便, 从而加大了运输成本 (Parrot et al., 2009) 。国外的研究发现, 运输成本是垃圾收运中最重要的成本, 其不仅与油价波动有关系, 更与农村居住分散有关系 (He, 2012) 。广东是一个山多平地少的省份, 素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称, 至今仍有部分村庄坐落在山间或半山腰, 而且居住较为分散, 这给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带来难度。农村生活垃圾不仅在地域上分散, 更具有季节性分散的特点, 每当逢年过节时, 外出打工人员返乡, 垃圾自然要比平时多。即便是春、夏、秋、冬四季, 农村生活垃圾的分布也不一样 (张英民, 2014) 。如果简单地复制城市的垃圾治理模式, 其成本将是巨大的。因此, 如何创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分散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3.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起步晚, 历史欠账多

过去相当一段时间, 由于对农村环境卫生事业重视不够, 对农村生活垃圾危害认识不足。农村居民在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处理方面意识薄弱, 分类收集更是难以开展。我国垃圾治理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步入正轨, 2010年以前, 垃圾治理都是以城市为主, 直到2010年以后, 县一级垃圾处理设施才开始多起来,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才被提上议事日程。由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起步较晚, 导致农村地区积累了大量的垃圾未得到及时治理, 历史亏欠太多。因此, 要想把过去几十年积累起来的垃圾存量一下子彻底处理掉, 显然是不现实。旧账未清, 新产生的垃圾却在不断增加。除此之外,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同样历史欠账太多。广东“一村一点、一镇一站、一县一场”建设也只是近几年的事。即便到今天, 广东仍有部分村庄没有任何垃圾收集点, 更不要说垃圾转运、保洁员了。我们的调查发现, 仍有19.5%的被调查者认为, 村里没有任何固定垃圾收集点。上述两方面的历史亏欠, 加大了广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压力。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供给方

1.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体不明确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体即由谁来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有的认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应该由县政府负责, 有的人认为应该由村集体和村民负责, 还有的认为应该由专门的垃圾管理公司负责, 等等。目前, 广东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农业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财政等多个部门, 由于主体不明确, 导致责权不清, 协调成本高, 严重影响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效果。另外, 广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市场主体还没有形成, 尚处于萌芽阶段。

  

2.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制度有待完善

广东目前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该模式全国都在用, 但就效果却相差很大。广东是一个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 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 以及广东独特地地理特征, 该模式是否适用所有的村庄就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另外, 村里是使用水泥垃圾池还是可移动的塑料垃圾桶 () , 如何放置, 如何设计既科学又实用的垃圾分类制度, 如何对垃圾收运人员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奖惩等等, 这些制度设计都会影响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效果。

  

3.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不足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尤其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虽然政府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 但要保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的长期、正常运转, 仅有政府的投入还远远不够。而且, 政府也不可能每年都增加投资。根据“谁污染、谁治理”, “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大部分村庄目前都实行了收费制度, 基本上能解决保洁员的工资问题。但是, 由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主要在转运、处理环节的人工、油、水、电等方面, 这部分费用都非常巨大, 而且每年都要支付。按照目前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测算, 一般沿海地区的垃圾收集成本约为每吨30-40, 转运成本为每吨35 (任伟方, 2006) , 按此计算, 仅此两项, 广东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费用就达每天195-225万元。因此, 如何拓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渠道,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就显得尤为重要。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的需求方

1. 农户整体环境意识不强

农户的环境意识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有效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近几年来, 虽然农户的环境意识有所增强, 但仍有少数农户缺乏环境意识, 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危害认识不足, 垃圾随意乱扔、露天焚烧现象仍然存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需要全体村民的集体行动, 少数农户的行为可能不仅损害村里的整体环境, 而且可能产生不良的示范效应, 最终影响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效果。

  

2. 农户的收入水平低

大量的研究表明, 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 农村生活垃圾的数量将呈现出倒“U”型的变化过程曲线 (王金霞等, 2013) , 即随着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断提高, 人们每天的垃圾排放量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过程。在人均纯收入较低的时候, 随着人均纯收入的提高, 人们的消费习惯在发生变化, 开始大量增加对加工包装类物品的购买, 随之产生了大量以塑料、玻璃、纸箱、铁盒等为主的包装废弃物。当人均纯收入继续增加, 达到某个阶段后, 农村人均垃圾排放量将达到最大值, 之后, 随着人均纯收入的进一步提高, 人们对生活质量、周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 人们的消费习惯、消费行为及对待垃圾的态度也会自觉地发生改变, 会变得更讲卫生、爱干净和绿色消费, 垃圾乱丢现象会趋于减少。相对于城市,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相对较低, 农村人均垃圾排放量正处于不断上升阶段, 甚至超过城市的人均垃圾排放量。所以,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大幅度地增加农民收入才是长期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主要路径。同时也说明, 不同地区人均收入水平的差异决定了不同地区应该有不同的垃圾治理模式, 而不是“一刀切”。

  

四、相关政策建议

()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推进乡村绿色发展, 塑造美丽乡村的重要途径, 也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广东应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 以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为导向, 以农村生活垃圾、村容村貌治理和提升为主攻方向, 整合各方资源, 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 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步伐。只有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才会有绿水青山, 有美丽乡村, 有金山银山。

  

() 以市场为基础, 加快农村生活垃圾产业化步伐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服务虽然是一种公共产品, 但不一定非得政府提供, 国内外的经验表明,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市场化才是未来垃圾治理的必然趋势。广东目前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以政府为主导, 市场参与程度较低, 由此加大了各级政府的财政压力, 并导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低效率、短期性和波动性, 难以长期有效地解决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市场化不仅可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率, 而且可以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考虑到广东各地的实际情况, 珠三角地区可率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市场化, 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等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地区可逐步实现市场化。要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市场化, 首先, 政府要转变思路, 由过去的大包大揽向市场化转变, 并在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提供优惠, 为垃圾治理服务收费定价等提供指导意见;其次, 积极培育市场主体, 鼓励有资质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环保企业、垃圾管理公司等多元化的主体投入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事业中, 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 逐步壮大垃圾管理公司, 淘汰落后企业;最后,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树立产业化观念, 把农村生活垃圾看作一个大产业来看待, 来自中国环境保护部的预测, 2020, 中国农村环境治理产业产值将达2000亿元, 年均增长达20%, 市场需求巨大。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垃圾车、垃圾桶、垃圾袋等的生产, 到垃圾收集、转运、循环利用每一个环节都可以由不同的公司来经营, 也可以全部由少数几个大型垃圾管理公司来经营, 以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经营, 降低经营成本。

  

() 因地制宜, 构建多样化的垃圾治理模式

广东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富裕程度、受教育水平、风俗习惯、地形地貌等不尽相同,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模式应该有所同。比如, 由于村民大都不愿意把垃圾收集点放在自家附近, 导致多数垃圾收集点只能放在村边, 调查发现, 67.23%的村民认为, 垃圾收集点离自家的距离超过50, 39%的村民认为距离超过100, 投放垃圾很不方便, 有时候图方便就直接把垃圾丢在路边或邻居家周围。针对这样的实际情况, 可以给每户免费 (或收费) 发放一个稍大点的塑料桶, 这个塑料桶至少可以装一家人一天或几天的垃圾, 垃圾桶放在自家门前, 垃圾收集公司在规定的时间来挨家回收, 从而方便了村民, 同时也节省了建设垃圾收集池的费用。在一些人口较多且集中的一个或几个村庄, 可以采取垃圾箱或垃圾池的方式收集垃圾。有的村庄与村庄之间相邻, 仅一条道之隔, 为了避免重复建设, 可共用垃圾箱或垃圾池, 比如廉江市的长坡村和松木山村。对于居住较为分散, 包括居住在山间的村庄, 鼓励就地堆肥, 允许每户村民在自家门前地方划出2-3平方米进行堆肥。

  

() 完善垃圾分类体系, 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垃圾分类制度

垃圾分类是垃圾治理市场化、产业化、资源化利用的前提。广东目前的垃圾分类总体还比较薄弱, 垃圾分类比例不高, 效果不够理想。虽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广东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分类指引》的指导性文件, 但在实践层面还有很大差距。根据该文件, 垃圾分被分为5大类, 若干小类, 分类较细。实际上, 垃圾分类越细, 实施起来往往越难。这样的分类, 即便是在城市, 也很难做到。所以, 本研究认为,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用那么细, 只需把主要的垃圾进行分类, 尤其是那些难以降解的垃圾, 比如堆肥、塑料、玻璃、瓷、铁等, 并在垃圾桶或箱上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案加以说明。这样, 大部分垃圾被分类循环利用, 仅有少部分可循环利用垃圾未能被再利用, 与其他不可循环垃圾一起被无害化处理。从而大大降低了垃圾分类成本, 提高了垃圾分类效果。这方面, 美国的垃圾分类制度值得我们学习 (吕立才等, 2017)

  

() 加强宣传教育, 垃圾分类收集从娃娃抓起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需要农村居民的集体行动, 但由于农村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不足, 对农村“脏、乱、差”现象习以为常。有的交了保洁费的住户, 认为垃圾收集就应该由保洁员负责, 交了钱就不关自己的事了。因此, 必须加强宣传教育, 让村民认识到垃圾分类收集的重要性, 以及垃圾随地乱丢的危害, 让村民的垃圾处理行为自愿、自觉地发生改变。同时, 通过宣传教育, 可以让村民了解更多垃圾治理方面的知识, 促进垃圾正确分类。具体来说, 可以通过讲座、海报、示范、评比等方法, 定期举行垃圾宣传月活动, 评出本月垃圾处理先进家庭, 让每个家庭都融入其中。另外,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需要从娃娃抓起, 让他们从小就养成爱环境、讲卫生的好习惯。为此, 学校应该发挥一定的作用, 适当地讲解一些垃圾处理知识, 让他们从小养成正确的垃圾处理行为。孩子是每个家庭的核心, 可以通过对孩子的教育来影响、督促家人的垃圾处理行为。

  

() 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农村生活垃圾的市场化治理离不开政府的参与。首先, 政府需要提供制度供给, 为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治理提供制度保障。为此, 广东各级政府要成立专门的垃圾管理部门, 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供指导性意见, 避免多头管理;其次, 政府投资需要有合理的投向, 主要投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以降低垃圾管理企业的进入成本;第三, 给予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企业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第四, 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的监督、考核、评价, 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