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乡贤回乡,如何将好事办好?

发布者: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8-09-19浏览次数:134

 据媒体报道,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东坪镇汤盆村瑶头村小组乡贤杨晓峰,听从母亲遗愿回乡带头组织建设新村,却不想建设3年,新村仍没有完工,“新建村”还成了“烂尾村”。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官湖村乡贤陈生,捐款2亿元建造258套别墅赠送乡亲,别墅建成后,却分不下去,后来在多方沟通协调之下,才形成了大家都能接受的分配方案。

乡贤回乡建设村庄,本是一件大好事,不曾想变成了“烦心事”。细究其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首先,与村民沟通不细致。在瑶头村案例中,预估政府补助资金多次变更,新村房屋规划也是多次改变,但每一次变更,以乡贤为首的安居工程理事会,都没有向村民把个中原因讲清说透,以至于后来村民不再相信理事会,不愿交付自筹资金。在官湖村案例中,乡贤陈生主要是与村委会成员沟通,对于具体的建设规划和分配方案,村里并没有进一步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充分讨论,也没有形成书面合同。

其次,对变量预估不充分。瑶头村安居工程理事会对政府补助政策没摸熟吃透,对资金变量预估不足;对建设过程当中有可能出现的民意反复和突发情况,比如征地占地补偿和突发损毁现象等,也是预估不足。对变量预估不充分的现象,在官湖村也多有体现。比如:拆除旧猪舍时,物主要求额外分房;二期建设要拆除村民旧房,村民要求先搬进新居,然后才允许拆除旧房;几年工期后,一些村民子女成家,要求多分房等等。

再次,政府村民参与不够。瑶头村安居工程理事会最开始公布政府补助资金200多万元的时候,政府相关部门既没有及时纠偏,也没有向村民说明政策要求。官湖村整个规划、建设期间,地方政府基本上处于缺席状态,直到最后别墅分配不下去了,县镇两级政府部门才出面协调。在2个村庄的建设过程当中,村民参与度不高,有要赔偿的,有要房屋的,但就是少有出力的。

乡贤生于村庄,但奋斗成功历程大都在村外。回乡做些好事回报乡里,有情感维系,有见识优势,有资金实力,这些是他们的长处。但长期在外,对本土村庄以及各家各户的主客观情况未必“门儿清”,这又是他们的短处。要想“扬长补短”,把好事办好,有些“功课”就需要提前做足做细做好。尤其是涉及到拆迁建房占用农户土地的情况,更是要有把事情办好的“专业”准备。

第一,除了进村沟通更要入户协调。瑶头村很多事情,安居工程理事会清楚,村民不是很清楚;官湖村的建设规划和分配方案,村委会知道,村民并不知道。乡贤回乡做好事,主要还是为全体村民做的,除了要跟理事会、村委会等做好沟通,更要跟全体村民做好沟通。当然,只跟理事会、村委会等沟通,会省去一些奔波、节约一些口舌,但同时也会忽略一些民意、屏蔽一些漏洞,对于开展惠民工作是不利的。

第二,除了解决问题更要预防问题。乡贤在跟理事会、村委会沟通的时候,已经汇总了一些当前面对的问题,也提出了一些破解方案。但对未来有可能出现的问题,预估还是不足。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等到问题真正出现了再去应对,自然会失去主动权,从而陷入猝不及防、疲于应对的局面。此外,临时应对,还有可能会打破现有的平衡产生新的问题。要把未来有可能产生的一些变量问题想在前面,并通过政策说明、制度规定、弹性规划等措施预防问题、破解问题。

第三,除了自己参与更要多方参与。“新建村”成为“烂尾村”,这成为杨晓峰最大的“心头病”;别墅分配不下去,每个人都提出各种问题和要求,陈生过年都不敢回去了。乡贤回乡做好事,不仅仅是乡贤一个人的事情。好事惠及地方民生,地方政府也应该参与其中,不能乡贤在干,政府在看;好事受益主体是村民,村民参与更是责无旁贷,不能乡贤忙前忙后,村民挑肥拣瘦。为村庄做好事,乡贤除了要发挥“火车头”作用,还要发挥“黏合剂”作用,把政府的公信力、乡贤的带动力和村民的内生动力有效“黏合”在一起,让1+1+1产生大于3的效果。

乡贤回乡做好事,就要摸清农村的实际,弄清农民的需求,理清问题的痛点,唯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凝聚共识,才能最为精准地靶向破题,才能好心做成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