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在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中勇当排头兵,努力在全省乡村振兴中当好示范和表率,是广州这座省会城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必须肩负的使命和担当。广州贯彻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举全市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走出一条具有广州特色的超大城市乡村振兴之路。
从即日起,南方日报推出“乡村振兴 广州示范”栏目,聚焦广州探索超大城市乡村振兴之路的具体作为和生动实践。敬请垂注。
11日,笔者从广州市委乡村振兴办获悉,广州已公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框架。作为广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纲领性文件,《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下称《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提出,努力在全省乡村振兴中当好示范和表率,走出一条具有广州特色的超大城市乡村振兴之路,并就乡村振兴每个阶段的目标分别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2035年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2050年实现更高水平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保证《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的可操作性和可落地性,《广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乡村振兴三年计划》)和《广州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计划》)明确了接下来三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抓手和工作要求,量化了目标和标准,明确了时间要求,形成了政策“组合拳”。
南方日报记者 傅鹏 朱伟良 通讯员 穗农宣 策划 陈邦明
“1+2+N”政策体系打出组合拳
量化三年工作任务、部署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目前,广州已正式公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框架,形成“1+2+N”的政策体系。“1”指的是《乡村振兴实施意见》,“2”是《乡村振兴三年计划》和《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计划》,“N”则是若干个配套政策文件。
《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是广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纲领性文件,《乡村振兴三年计划》是对《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中2018到2020年工作任务的贯彻实施和具体量化,《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计划》则是对《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核心重点工作的进一步部署。
具体来看,《乡村振兴三年计划》细化了内容指标、分解任务,突出对照任务清单抓好落实,推动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地。该文件明确了三年工作目标,提出加强规划引领,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以产业兴旺为着力点,以从化、增城为重点区域,全面推进广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乡村振兴三年计划》明确,到2020年,乡村全面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全面整治和显著改善,现代农业产业和农村新业态蓬勃发展,从化区初步建成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广州市在全省乡村振兴中当好示范和表率。
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一核心重点工作,《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计划》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的思路,对照广东省《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了《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工作要求和任务目标。
去年,广州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就开始以从化为试点进行谋划部署。《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计划》进一步提出了相关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全市所有村庄“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作;到2019年底,各区85%以上村庄达到省定的干净整洁村标准,5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定的美丽宜居村标准;到2020年底,各区100%的村庄达到省定的干净整洁村标准,7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定的美丽宜居村标准,并建成一批特色精品村。
在全省当好示范和表率
2020年乡村振兴见显著成效、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
作为广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纲领性文件,《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按照“在全省乡村振兴中当好示范和表率”的定位,围绕“走出一条具有广州特色的超大城市乡村振兴之路”进行谋划布局,由总体要求、九大方面重点任务、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三个部分组成。
《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明确,广州将依托国家中心城市优势,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在全省乡村振兴中当好示范和表率,走出一条具有广州特色的超大城市乡村振兴之路。
据广州市农业局副局长李仲铠透露,《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是“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广州自我加压,很多工作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间都领先于省的要求,为2035年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和2050年实现更高水平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乡村振兴见到显著成效。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到2027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35年,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到2050年,实现更高水平的农业农村现代化。
同时,广州对照广东省的部署要求,提出了九大方面的重点任务,即做强富民兴村产业,推动乡村产业兴旺;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激发乡村振兴土地活力;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发挥新型城镇化辐射带动作用,探索城市形态乡村振兴之路。
此外,《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农村工作体制机制,明确了广州各级党政一把手是乡村振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区党委政府是乡村振兴的“一线指挥部”、区委书记是“一线总指挥”的工作要求和分级责任。
突出广州特色
注重可操作性和可落地实施
“‘1+2+N’政策体系彰显了广州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心,系列配套政策非常周密。”在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杜金沛看来,广州作为广东省省会城市,系列政策其阶段性目标领先于全省,内容也更加丰富,将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很多规定既符合省级层面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广州市的特点。”杜金沛说。具体来说,在目标任务上,《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从化区初步建成全省乃至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省乃至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到2027年,全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都符合全省对广州提出的要求。在具体内容上,强调打造本地农产品品牌、提出涉农区打造“连线连片”的美丽乡村群重点区域、建立市领导挂点联系制度、开展羊城党员先锋行动等,也都体现了广州的特色。
针对重点、短板和薄弱环节,《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也以突出问题为导向,提出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科技人才支撑、提升特色小镇集聚力等工作。对于留用地问题、设施用地问题、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问题等各方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该文件也给予回应。此外,也突出了农民建房、人才下乡等广州乡村振兴必须重点突破的问题。
此外,《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提出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乡村振兴工作全过程,营造“容忍失败”的改革创新氛围,开展制度和政策创新。比如,针对民宿等项目研究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推进带方案审批和按图施工制度,推广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的乡村建设模式,将农房风貌管控纳入村庄规划,实施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艺术家下乡工程;全面修订村规民约,市领导联系挂点帮扶,试点分散划块、点状供地模式,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周边五镇联动发展等。
“《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也注重可操作性和可落地实施。”李仲铠表示《乡村振兴实施意见》起草过程,经过了充分的调研,形成初稿后又经过了充分的征求意见。同时,《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明确了长远方向和市一级层面的顶层设计,而《乡村振兴三年计划》和《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计划》明确了接下来三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抓手和工作要求,尽可能量化目标和标准,明确时间要求、强化政策保障。
■专家
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杜金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一定追求标新立异
但须符合自身发展
“对于乡村振兴,广州出台的政策,不一定追求标新立异,但须符合自身发展的路径。”在杜金沛看来,广州的农村集体发展成熟度和发展程度,在全国都属于领先地位。而提出2020年从化区初步建成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也充分考虑到该区各方面条件和发展潜力,并针对性提出发展规划,对于该区和广州的乡村建设都有着启发意义。
杜金沛表示,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广州不少的乡村来说都是一个新的发展契机,实际上是对广州已有的农业农村发展的升级优化。“我在全国各地的乡村调研时发现,广州不少的经验做法已经被其他地方学习,杭州、宁波等地的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改造就借鉴了广州的做法。”他说,过去广州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同时,也兼顾了生态环境、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给广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广州也有自己的‘短板’,如在乡村的规划建设上,需要向浙江、江苏等地学习,提升乡村整体人居环境。”他建议,未来广州的乡村规划,不只是村庄的布局,还要考虑到包括产业规划、生态规划和人才教育培训规划等方面,每一个村庄要把自己的资源特色和已有基础发挥好,才能更好发展。此外,乡村之间也需要打破“各自为政”的做法,在规划的时候通盘考虑,加强村庄之间的互动,实现共赢。
《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明确了广州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
到2020年
乡村振兴见到显著成效,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初步形成,所有自然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完成,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全面建立,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从化区初步建成全省乃至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万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逐步缩小到2.3∶1,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到2022年
乡村振兴取得战略性成果,全面建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乡村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乡风文明持续改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党的执政基础全面巩固,从化区基本建成全省乃至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
到2027年
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2035年
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生活富裕安康,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走在前列。
到2050年
实现更高水平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经济社会全面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