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合作社办实才能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者: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8-11-30浏览次数:62

  农业合作社是零散村民以抱团形式发展规模现代农业、连接市场的有效载体。当前,合作社在农村到处可见,成为不少地方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但《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地方为应付考核、套取补贴,盲目大办合作社,大量合作社沦为空壳合作社。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因为只有修复了“造血”功能,才能真正带动农民收入的提高,增强农民消费的可持续能力。这是惠及亿万农民的好事,但要通过什么方式实现产业振兴?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双重背景下,许多地方把目光共同对准了农业合作社。从制度设计上看,成立农业合作社能较好地解决传统农业原子化、分散化、组织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在抱团发展中形成合力,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从实践效果来看,不少乡村正是通过这种办法实现了脱贫致富,走出了一条可推广、可复制的产业振兴之路。

  路径可以借鉴,但前提必须一步一个脚印,走对走好走实,而不是只学形式、忘了根本。这个根本,就是农民要有意愿成立合作社,合作社也确实能发挥作用。在产业扶贫和产业振兴过程中,成立合作社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一种潮流。许多地方都在赶潮流,却忽视了本地实际,既没有考虑农民意愿,也没有考虑合作社运作,只是在形式上建立起“公司+合作社+农户”这样的流行产业发展方式,还美其名曰“踏上了产业振兴的康庄大道”。实际情况怎么样?媒体以东部某镇为样本,调查发现该镇的20多个行政村,拥有大大小小的合作社将近130家,但仅有少数几家比较成功,80%以上都属于空壳合作社,没有什么实质性内容。这些合作社许多都是“一人社”,老百姓纯粹是拉来凑数的,有的人甚至不知情就入社了。

  目前,办理合作社的门槛并不高,但为什么有那么名不副实的合作社?这应该与一些地方的急功近利思想、形式主义的作风直接相关。有的地方在考核基层部门时,经常要求成立多少合作社、农民入社率达到多少等,导致基层突击成立合作社、虚报合作社人数规模。用基层干部的话说,“合作社有没有用先不管,先把牌子挂了应付考核再说,而且成立合作社也不用花多少钱,成本也低”。即便没有考核要求,一些地方干部和扶贫干部出于政绩宣传的考虑,仍热衷办合作社。当然,还有一些地方办理合作社,是为了拿到政府补助。用一些合作社老板的话说,“即便拿不到补助,也可以与当地政府‘搞好关系’”。这些徒有其名的合作社,充斥着一个“假”字,它们缺少农民的参与和支持,只是一些干部嘴上的政绩材料罢了。

  说到底,合作社应该是“苗圃”,未来是要成长为参天大树的,是要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动力支持的,而不是只供观赏、表面好看的“盆景”。农民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切不可本末倒置,沦为“形象工程”的背景,久而久之只能让他们没有参与感、失去积极性。乡村振兴也不可能毕其功为一役,切忌贪大求快、刮风搞运动,也要防止走弯路、翻烧饼。只有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遵循乡村建设规律,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加快补齐农村发展和民生短板,才能让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造假,不可能实现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也不要被形式主义带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