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40年改革带来乡村巨变 农村改革如何接续发力

发布者: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8-12-13浏览次数:112

向阳镇张化村和瓦店村安置小区一角。四川省广汉市向阳镇1980年4月取下“人民公社”的牌子,恢复“向阳乡人民政府”建制,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序幕,被誉为“农村改革第一乡”。 新华社记者 江宏景摄 

    40年前,改革大幕从农村开启。正是接续不断的发力改革,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发生了一系列巨变。农村改革永远在路上,振兴乡村需要继续深化改革,产业如何更加优化、土地政策如何适应发展需要、城乡统筹如何更进一步等诸多问题期待更好的解决方案

  40年前的冬天,改革大幕从农村开启。1年前,中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村改革40年、乡村振兴元年之际,由中央农办和山西省举办的农村改革(太谷)论坛日前在山西太谷县举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如何?农村改革的土地要素怎样破解?今后如何推动农村改革再出发?来自多个权威部门和研究机构的“三农”专家共话农村改革。

  现代农业取得长足进步

  尽管时值冬日,山西晋中市太谷县番茄小镇的全环境智能温室内,依然春意盎然。这是亚洲单体最大的智能温室,采用了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电子温控系统,可实现精细化分选和一体化包装。数据显示,2017年太谷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是1978年的170倍,达17546元;农业总产值36.9亿元,比1978年增长69.3倍。论坛上,晋中市委书记王成很有感触:太谷,一个传统农业县,勇做农村改革“弄潮儿”,今天已成为山西农谷所在地;晋中,一个农民温饱都难以解决的地级市,成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

  晋中农业40年的发展,是全国农村改革40年成果的见证。“全国粮食总产量由1978年的3.05亿吨增长到2017年的6.18亿吨;人均粮食产量由316.6公斤增加到444.5公斤。畜禽和水产品人均产量由1978年的13.7公斤增加到111.1公斤”,这是中国社科院农村所原所长李周提到我国农业变化的一组数据。如今,我国肉蛋果菜总产量稳居世界第一,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7.5%,主要农作物良种率稳定在96%以上,农产品贸易额居全球前三。

  “正是农民们的闯一闯、杜润生先生的试一试和邓小平同志的看一看,促成了农村经济体制的伟大变革。”中央农办原主任段应碧在回忆起农村改革初期的历程时,很是感慨。他认为,农村改革对于现代农业的变革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全面推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理顺了国家、集体与农户的利益关系,生产力得到了极大解放。二是全面放开农产品流通,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农业市场经济制度。三是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支持鼓励农村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从农业补贴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到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从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革让农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农村新产业泉涌井喷。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说,发展乡村产业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乡村资源、产业基础、人文历史等优势为依托,因地制宜地选择产业类型,避免“千人一面”。就全国来讲,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乡村传统特色产业等可重点关注。

  土地成农村改革主线

  “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说,乡村振兴法律制度是个完整的体系。我国现有涉农法律25部、含有涉农条款的法律73部、涉农行政法规76部、涉农地方性法规1300多部,都是其组成部分。其中,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涉农法律共有11部,除了要制定专门的乡村振兴促进法,还包括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无论是制定或修改法律,都要把土地制度问题作为重要内容来考虑。

  基层的实践最鲜活。东安县是湖南省第一批承包地确权登记试点县,荷叶塘村是全县土地流转试点村。经村民同意,村里将村民各家各户的1326亩水田,一次性流转到村委会,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并承诺优先流转给本村大户。该村将流转过来的田地划成片,连片栽种罗汉果、瓜蒌等作物。“我从村委会成片流转了80多亩地,瓜蒌成熟时,请了村里20多人帮忙摘瓜蒌。”种植大户张海玲说,土地确权让农民吃下了“定心丸”,放心把土地流转给自己经营。

  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是农村改革主线。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承包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5.12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7%;流转出土地的农户达7070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数的31%。为给农民吃下“定心丸”,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在全国开展,中央财政按照每亩10元标准,安排了181.4亿元专项补助。预计到今年底,全国将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

  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会长尹成杰说,新一轮农村改革具有明显的突破性。改革以问题为导向,以市场化为目标,抓住根本,重点突破,完善了承包地和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突破性地解决了农民的财产权利实现问题。下一步,要把握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目标是农地权能完整化、流转交易市场化和农地管理法制化。同时,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主体,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城乡加快融合发展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国家加大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农民养老条件大幅改善。为破解农村独居老人的居家养老瓶颈,江西省新余市在全国首创“颐养之家”农村居家养老模式。“颐养之家”多设置在老人较为集中、交通相对便利的村组,让老人可以就近“入家”。建设经费按照每个行政村10万元的标准补贴,由市、县、乡三级财政按4∶4∶2比例分担,运转采取“政府补贴、村级配套、社会捐助、个人出资”等多种模式。当前,全市413个村中已建成736个“颐养之家”,基本实现符合条件、有需求老人的全覆盖。

  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表示,40年以前,我国通过农村改革开启了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从乡土社会加速向城镇社会转变。应当说,没有城镇化的推动,农村不可能有现在的成就。不过,农村老龄化、“三留守”等问题依然严峻。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乡村的发展路在何方,是必须要回答的问题。在他看来,答案就是,通过振兴乡村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保护农民利益,坚持农村农业一并推进,加快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农村改革永远在路上。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陈晓华说,长期以来,农村的资金、劳动力等要素流向城市和工业,城乡互动呈现单向性。近年来,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步伐加快,返乡下乡创业新热潮兴起,不仅改变着农村经济,也改变着农村社会。农业经营主体由单一走向多元,农民利益诉求由统一走向多样,这都对现行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出了挑战。今后要进一步强化农民权利的保护,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办法,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独特功能。

  “农业农村发展需要改革,改革会给农业农村带来更大的活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我国农村改革的一条基本经验。实行村民自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洪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