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宇:强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战略和政策导向

发布者: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53

    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全面转型升级,提高农业发展质量,要求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多元化农产品需求。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农村劳动力不断转移的背景下,实现上述目标,始终面临两个基本问题,一是要解决“谁来种地”,二是要解决“地怎么种好”。前者要求发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培养职业化农民,后者则要求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强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功能和作用,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让亿万农民群众有获得感和安全感。这同时对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发展机遇。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概念需要大大拓展

    从最广泛的认知来看,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是指贯穿农业生产作业过程,直接或协助生产经营者完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其实,观察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成长过程,从早期作为农业生产经营过程的依附产业到现阶段越来越蜕变为独立完整的战略性产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既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更展示出日益丰富的内涵特征。简言之,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概念需要大大拓展。事实上,传统农业自给自足的产业特征决定了并不存在生产性服务业的认知概念。而只有进入现代农业阶段,随着生产环节的细分,自给自足农业演变为商品农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才逐渐经历最初聚焦于农业生产性经营产中的耕种收环节,尔后延伸到产前、产后领域,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概念才得以形成。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内涵不断丰富完善,可以从纵横两个数轴来理解。从纵的角度看,生产性服务业包括五类服务:一是为生产者生产经营过程提供中间服务,如耕种收等;二是为适应新的科技和经营模式提供的人力资本服务,如科技推广;三是为促进产品交换或价值实现提供的服务,如市场营销、品牌塑造;四是为保障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高效运转提供的服务,如现代的信息传递、物流、商务活动、金融、保险服务;五是为整个生产经营提供的管理服务,如财务会计等。这种对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理解,已成为社会共识。然后,现代农业科技、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出现和壮大,不仅使生产性服务在实现的路径上有了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手段的应用,更是从业态上丰富了我们的想象空间。因此,从横的角度看,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不仅可以服务于生产领域,也可以服务于生活、生态领域,不仅可以服务于农业农民,也可以服务于农村城市。农业观光、休闲产业、生态环境维护、绿色产业发展生成出越来越多的服务需求,从而使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内涵向乡村服务业延伸,并为乡村服务产业概念的确立奠定了坚实的市场需求。


    农业生产性服务要解决关键问题

    当然,概念的拓展并不改变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本质。现阶段最重要的农业生产性服务还是要在满足普通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需要,立足服务农业各产业、各业态,着眼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产生的生产性需求,解决各类经营主体办不了、办不好、办起来不经济的各类事项。农业生产性服务业要重点聚焦四个问题:其一,要解决为谁服务问题。要面向小农户,培育壮大适应小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在重要农业生产经营作业方面,提供综合性、全过程或专项服务,托管、半托管小农户生产经营相关事务,促进针对小农户的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互补充,协调发展。解决千家万户小农户生产经营中的难题和“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小农户的产业素质和产业竞争力,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让小农户在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中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其二,瞄准需要服务的关键问题。要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能力,专注为生产经营者提供市场信息、农业机械、差异化科技服务,特别是金融信贷、各种保险需求等,帮助生产经营者降低成本、提升效益,实现生产得出来、卖得出去、能卖上好价钱,实现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双赢,提高服务的质量效益。其三,着眼于新产业、新业态。农工、农商、农旅、农文结合,产生出很多过去没有的新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了农民的就业容量和收入机会,要帮助生产经营者延伸产业链,提高价值链,保障供给链,完善利益链,生产性服务业要有助于各产业、各环节、各经营模式节本增效。其四,助推乡村建设。着眼于人居环境、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管护等公共产业和准公共产业和领域,提供全方位、多元化、无死角、全覆盖服务。为乡村服务业的生成、发展和壮大寻觅新的契机,开辟新的领域。


    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需要政策扶持

    借鉴国际经验和国内成功实践,从我国国情农情出发,着眼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我国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需要政府强化从发展战略到政策举措一系列行为导向:

    提升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战略地位。深刻认识现代农业发展对生产性服务业需求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切实把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提高到战略层面来思考相关问题。适应农业功能拓展,产业链条延伸,产业体系多元化,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一二三产业不断融合发展的大格局,克服“重生产,轻服务”的传统观念。把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作为贯彻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实现农业转型升级全面发展的切入口和引擎点,切实提升对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地位的认识。

    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便利、地块平整、集中连片、农民组织化程度高,本身就是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前提。因此,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着力加强乡村道路、农机场库棚等农机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农机能下田能上路,田网能排能灌。实施数字乡村振兴战略,促使网络发展、 信息畅通,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发展夯实基础。

    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发展。规模经营在我国的实践反复证明,有两种路径选择:一是在城市郊区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多,兼业化程度高,着眼于解决“谁来种地”需要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土地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二是在广大农区尽管大量劳动力外出,但仍有相当多的老人和妇女愿意务农,却又有相当多农事环节和田间作业干不好、干不了,需要托管、半托管的生产性服务来解决“地怎样种好”问题。但从发展趋势看,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也需要拓展作业空间,使土地等要素资源不断趋于集中,节本增效才有基础。总之,土地规模扩张,不仅有利于农业生产经营的效益提升,也有利于农业生产服务的效益提升。

    加大对服务业从业人才的培养。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既然是战略性产业,从业者职业化就是基本方向。对此,各级政府要把农业服务从业者的培养上升为重要战略,通过多种路径和方式,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科技、会管理的职业农民,让有情怀、有能力、有素质的人才投身到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不断增强从业者的人力资本。

    落实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各项政策。其一,在用地政策上,充分利用闲置学校校舍、工厂、废弃地,加快落实服务主体建设仓储、烘干、农机库棚,生产辅助和配套设施用地。其二,在金融政策上,各级金融机构要按中央要求,服务农业农民,服务实体经济,着力解决各类服务组织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支持开展服务主体拥有的厂房、生产大棚、大型农机具、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抵押和生产订单、农业保险抵押融资。其三,在财政税收政策上,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贴方式,支持服务组织承担政府职能,落实各类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服务组织负担。其四,在信息化方面,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开发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应用软件和数据平台,发布有针对性、有影响力的市场信息,以互联网思维和手段,促进生产服务主体和生产经营主体有机衔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