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权改革”激活乡村振兴“源头活水”

蕉岭县“试水”成功,探索出以水利改革惠民生的好经验

发布者: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9-04-30浏览次数:199

  在梅州蕉岭县蓝坊镇高南村,漫山遍野的柚子树上开满了雪白的柚花,幽幽的香气扑面而来,预示着9月又是一个丰收季。谁能想到,这里曾是谁都不愿来开垦的荒山。

  高南村的村民是蕉岭县推进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受益者。近年来,蕉岭县承担了三项全国水利试点改革任务,均通过验收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于去年3月经省专家组现场验收,评定为优秀等次。

  荒山有了水塘,水渠有了管护,源源不断的活水带来了希望,村民有了更多的致富路。蕉岭县结合自身情况“试水”成功,探索出以水利改革惠民生的好经验。

  每一项小型水利工程都有“身份证”

  “过去平地水都不够,更不用说上山种柚子了。”高南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汤国永感慨地说,曾经,这个耕地面积仅1000余亩的小山村因山塘年久失修且蓄水有限,村民们只能在山下有水源的地方种一些作物,遇到旱季经常出现生产用水紧张的难题。

  小型水利工程在防汛抗旱、城乡供水、灌溉排水、改善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长期以来,小型水利工程由于重建轻管,管护主体缺失,管护责任难以有效落实,成为困扰工程建设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严重影响着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阻碍了农业发展。

  其中,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难的最大症结,在于建管权责不清。为突破这一瓶颈,蕉岭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对全县圩堤、沟渠等逐一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明确产权、载明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等基本信息,实行“建、管、护”一体化,有效破解小型水利工程建管主体责任不明难题。

  在蕉岭县水务局的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办公室,笔者看到了一排存放文件的柜子里,整齐排列着2000多份全县各地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权属登记表和小型水利工程权证副本。

  “全县涉及到这项改革的每一个水库、山塘、堤围、渠道、陂头、电站、排灌站等都清晰地登记在册,它们都有‘身份证’的!”蕉岭县水务局局长古育辉说。

  翻开一份蕉岭县小型水利工程权证,里面的水利工程权属图可以辨认出该工程的位置,登记表中明确登记了该工程的所有权人以及使用权人,工程的基本情况等。这个红色的本子就相当于每一个小型水利工程的“身份证”。“只有明晰了权属,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管护工作。”古育辉说。

  从“千把锄头截水”到“一把锄头管水”

  在蕉岭县蕉城镇叟乐村的稻田边,笔者看到水渠宽约1米,两边几乎没有杂草,水质清澈。

  据该村村支部书记徐许富介绍,这条水渠供应周边600亩水田的用水,自从有了管水员,灌溉有了保障,村民都拍手称好。“我们通过聘请专职管水员管护、鼓励用水户投工投劳等做法,实现全村农田水利工程的有效管护,实施集污管网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生态治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水利保障。”

  李叔就是叟乐村一条约3000米长水渠的管水员,隔天他就会来巡查一遍,带上工具,看到有垃圾就捞起来,“每年还会有大清理,保证这条水渠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不仅每一项小型水利工程有了管水员,叟乐村在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的基础上,激活村级水利协会,落实管护主体,做好“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护原有小型水利工程、实施环境污水治理”三方面工作。通过对田间渠系工程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灌得进、用得好、排得出”,有效引进了“蕉岭中国南药葛根专业合作社”“广东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等农业产业基地。

  叟乐村只是蕉岭县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破解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无主体、投资无回报、维护无资金”发展瓶颈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蕉岭县近年来各级投入水利工程管护资金5000多万元,实现了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宗宗“有人建、有人用、有人管、有人养”,农田水利工程“排得出、灌得进、建得起、管得好、用得畅”,工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通过有效的创新实践,我县的小型水利工程从过去无人管到有人管,从无序使用到有序使用,从平时‘懒管、失管、不管’,用时‘急管、争管、抢管’,转为常态化管理,初步实现了‘调度灵活、水旱从人’的目标。”蕉岭县水务局副局长吴皖飞说。

  目前,蕉岭县初步实现了建、管、用相协调,责、权、利相统一的水利管理工作局面,有效解决了水利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等问题,改变了过去完全依赖政府包办的现象,实现了从“千把锄头截水”到“一把锄头管水”的转变,打通了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管理“最后一公里”,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水利建设的热情,较好地发挥了水利工程设施的效益,解决了水资源使用效益低下等问题,保障了小型水利工程长期持续发挥效益,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

  蕉岭县在改革中不断创新,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后,通过对水利产权以租赁、入股、转让等形式进行流转的探索,为水利工程后续发展提供了参考。

  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三级水利管护体系

  “之前厂门口的水渠没有人管,一下大雨就水淹,我们都不敢扩建,现在不一样了,村里会对水渠进行清淤,我们就放心多了”,位于叟乐村的广福建材(蕉岭)精化有限公司生产经理丘党云说,自从村里把工厂门口的水渠加深加固以后,该公司进行了扩建,新增了5条生产线。

  小型水利工程建成后,需要长效机制进行维护。蕉岭县在将97个村级水利管理协会完成社团合法化登记注册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村级水利协会聘用水管员等各项管理制度,村级水利管理协会着手从政府手里接过“管理活”。

  据了解,蕉岭县充分发挥村级水利协会的职能作用,由每个用水户每年按照农田交纳一定的用水管理费,具体水费收取由村级水利协会以“自愿原则、按量收取、建账造册、足额为绳”自主定价,一般以实际受益面积,按每亩每年10-20元左右收取,而费用反哺村级水利管护工作,有效实现良性循环。

  蕉岭县通过改革强化了县水利管理单位、镇水利所、村级水利协会的三级水利管护体系,每年定期举办管水员、管库员培训会,提高管水员、管库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技能,建立和完善以奖代补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和监督工作。

  “通过改革,我县先后出台了《蕉岭县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协助村级水利协会完善了《管水员职责》《水利管理协会用水规定》等各项管理制度。”吴皖飞说,县财政每年给每个村级水利协会5000-8000元作为运作资金,年终由水务局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各村级水利协会进行考评,对发挥作用好、效果显著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这一举措大大激发了各村级水利协会的积极性。

 近年来,蕉岭县投入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达3亿元以上,从2015年以来,许多镇、村受益于水权改革,水利工程产权明晰了,投资有了新动力,设施搞好了,解决了农业用水大问题,以前的撂荒地成为开荒地,外出打工的村民回村耕山种果、种田、种菜,全县农民每年增收达1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