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中国—中东欧,农业合作入佳境

发布者: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9-05-14浏览次数:157

    位于深圳盐田港的中国—中东欧农产品电商物流中心与展示馆。 

               

    位于深圳盐田港的中国—中东欧农产品展示馆馆内一角。 


初夏的5月,草木竞发,花团锦簇。来自中东欧国家的十余位农业部长即将齐聚中国杭州,参加于此举行的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部长会议暨第十四届农业经贸论坛。

回望千年,位于古丝绸之路沿线的中东欧国家,与中国有着悠久的农业合作历史,克罗地亚的一个村庄至今还在种桑养蚕,以传统工艺制作丝绸;步入当下,顺应农业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巨大的共同关切,2006年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率先在农业领域建立了合作机制。

一路踏歌,相向前行。十余年来,幼苗长成大树,小路铺就大道,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业合作也从小到大、由浅入深,机制不断完善、方式不断创新、经贸成果丰硕,迎来了愈加广阔的合作空间。

机制擦亮合作平台——

从起步时仅8国参与到建立“三位一体”平台模式

2006年,第一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论坛在北京举办。起步之初,虽然仅有8个国家40多位代表出席,却表现出强劲的生命力。

此后,每年一届,先后在中国北京、苏州、无锡、合肥等地举办八届,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匈牙利布达佩斯举办了第九届、十届。逐渐地,参与国家越来越多,活动级别越来越高,代表们介绍各国农业现状和发展战略,总结年度合作成果,共同谋划合作路径,论坛成为了促进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的重要平台。

2012年,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机制成立,农业合作论坛被正式纳入总体框架之下。随着国家层面合作的不断深化,以及与“一带一路”深度对接,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机制日益成熟,汇聚出蓬勃活力。

——建立“三位一体”平台模式。2016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经贸论坛期间,首次召开农业部长会议,同期还举办了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实现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全覆盖,建立了每年召开农业部长会议的长效机制,形成了农业部长会议、农业合作经贸论坛和农产品博览会“三位一体”的模式。、 ——建立有效的协调机构。在农业农村部主导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促进联合会于2015年6月成立。该联合会定期组织召开咨询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对农业合作进行具体指导。

——建立稳固的双边合作基础。近年来,中国农业农村部已与15个中东欧国家签署了40多份双边农业合作协议,与保加利亚、匈牙利、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和克罗地亚等中东欧国家农业部建立了农业合作工作组。

13年间,从最初的携手同行,到不断创新,打造出农业合作的亮丽名片,中国—中东欧国家搭建起了越来越坚实的农业合作保障机制。

经贸结出丰硕果实——

贸易额从4.5亿美元增至12亿美元,首个示范区带动企业开展产能合作

一个个标志性实例见证着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互促共进的合作佳话。

2018年7月7日,第七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首个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示范区在保加利亚揭牌。该示范区是一个实体化运作的多边区域合作平台,旨在探索建立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示范推广新模式,以传统种植和贸易为基础,发展“种、养、加”全产业链农业。

同年11月8日,中国首家16+1农产品电商物流中心与展示馆在深圳盐田港隆重开馆。项目以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机制为依托,通过开展跨境贸易展示交易、金融结算和物流集运一体化综合服务,搭建多方贸易平台,推动中东欧国家的高品质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以满足国人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

每届经贸论坛上,设置专题推介、项目洽谈板块,各国代表、经销商热烈交流,达成众多采购合作协议;农交会上,为中东欧国家免费设立的“精品农产品专门展区”,数百种优质农产品吸引着采购商们流连驻足;在全国农业展览馆内,长期免费提供场地展示中东欧各国优质葡萄酒及其他农产品,帮助其推介展示;此外,近年来中方还推积极回应中东欧国家关切,签署了十余个动植物产品输华检疫议定书……

积极推动中国有实力、信誉好的涉农企业到中东欧国家投资,真诚欢迎更多中东欧国家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到中国。一系列举措有力助推着中国—中东欧国家的农业务实合作。

波兰的苹果汁、捷克的比尔森啤酒、保加利亚的玫瑰精油、立陶宛的蜂蜜、爱沙尼亚的奶制品……中国市场上的中东欧农产品越来越多,给双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既丰富了中国消费者的多样化选择,也为中东欧国家贸易企业和农民开辟了财路。据统计,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产品贸易长期持续增长,农产品贸易额从2006年4.5亿美元增加到2018年的12亿美元,同比增长165%以上,尤其是葡萄酒、特色农畜产品、水产品等贸易额大幅提升。

与此同时,有更多的中国涉农企业到中东欧国家进行农业投资,合作领域不断拓展。目前,天津农垦集团、安徽丰原集团等企业已在保加利亚、波兰等国投资设厂,提升了当地产能、增加了就业、带动了当地发展,实现了互利共赢。

科技汇聚合作动能——

共建联合实验室,建立科技促进中心,推动各领域深度合作

“中国农科院与中东欧国家有关科研机构合作建设联合实验室,开展农业联合科研”;

“支持加强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防控信息与专家交流,开展兽医和植物检疫员培训等活动”;

“各方可就共同关心的烈性动物疫病开展合作研究”“各方愿探讨在波黑设立16+1兽医科学合作中心的可能性”;

……

在16+1合作机制下,农业科技和创新合作成为重点领域。先后被纳入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会晤后联合公布的《贝尔格莱德纲要》《苏州纲要》《索菲亚纲要》《杜布罗夫尼克纲要》等重要成果文件中,得到了各国领导人的高度关注和一致认可。

在每届农业部长会议上,围绕粮食安全、气候变化、智慧农业等重点热点问题展开讨论时,农业科技合作都是重要关切。中方强调,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应特别重视农业领域的理念、科技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多双边农业科技交流和合作,共享农业创新成果,加快各自农业发展。

2017年8月,在中波两国农业部领导的见证下,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波兰国家兽医研究所动物疾病防控联合实验室成立签约。这是双方科研人员在动物疫病病原学、流行病学、快速诊断方法和有关移苗研究方面多年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

近年来,中波农业科技促进中心、中匈科技促进中心、中塞玉米中心等相继建立,并且已经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合作。此外,中国农科院与捷克作物科学研究所签署协议,在油菜与果树栽培育种及人才交流培养方面达成共识;与保加利亚普罗夫迪夫农业大学签署谅解备忘录,在果树育种栽培方面开展合作研究达成共识;中国水产科学院与匈牙利研究机构签署协议,建立了中匈鱼类免疫药理学国际联合实验室……科技深度合作,进而又推动着农业各领域合作深入推进。

2019年,中国—中东欧农业合作“朋友圈”再次扩大。一个月前第八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希腊由观察员转为正式成员,既有的16+1将成为17+1合作机制。随着17+1进入全新阶段,农业合作必将注入新动力,续写新的合作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