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兴庆:补足农业农村发展短板需做好制度保障

发布者: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9-07-08浏览次数:138

    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对标,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

   一是农业产能有待提升。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农业经营规模偏小,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今明两年,我们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保障重要农产品的供给和提高农业的发展质量这两个目标有机结合起来。未来两年,要注意重要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将农业这个基本盘稳住,发挥好“三农”压舱石的作用。

   二是农业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持续推进。基于长远的考虑,只有继续推进农业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才能让中国农业真正强起来,因此,必须继续坚持这两年所采取的一些结构性改革的措施,包括土地的流转集中与规模经营等。

   三是脱贫攻坚成果需不断巩固。我们要注意几个问题,第一是不平衡的问题,一些深度贫困地区未来两年脱贫攻坚的任务很重,特别是“三区三州”,未来两年国家新增的扶贫资金应该向这些地区倾斜。第二是存量在减少,但是要防止增量,就是返贫问题,防止返贫依然面临巨大压力。未来两年一个重要的工作着力点,就是要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减贫人口重新返贫。第三是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能够让脱贫成果得到巩固,同时还能进一步扩大这个成果。

   四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尚不完善。城乡之间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差距比较大,还有很多短板。接下来,要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路长制”和示范县实施力度,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有条件的地区向自然村延伸。同时,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推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确保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阶段性明显改善。对于义务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下一步要实现从“有”到“好”的转变。


    补足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需要全方位的制度保障。

  第一,要建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规划约束机制。调整重城轻乡的发展布局,以城乡均衡发展为目标重新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区域与产业发展规划,以“产城融合、产村融合”激发乡村内生发展活力。

  第二,要建立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下乡的激励机制。加强财政对乡村公共事业的基本保障,以各项职能业务有效开展为基础,保证基层工作人员有业可为,建立基层在岗补助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

  第三,要建立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项目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落实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农业农村投入,确保投入比重优先增长。着力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效率,有效增强投入效益效能。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

  第四,要建立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落实涉农贷款业务差异化监管制度,强化县域金融机构对农信贷投放的激励约束。

  第五,要建立对农业农村生态功能的补偿机制。加大财政对农业和生态功能区的支持,支持生态化产品发展,促进生态资源价值的充分实现。

  第六,要建立体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领导机制。建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考评体系,强化约束性指标的达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