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650万人受惠生态公益林,20年来落实惠林资金近202亿元

发布者: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9-10-28浏览次数:22

 1026日上午,广东省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20周年暨肇庆市创建全国绿色模范城市主题宣传活动在肇庆市举办。记者从广东省林业局了解到,1999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并逐步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稳步增长机制,20年累计落实中央和省财政两级补偿资金201.77亿元,惠及群众559.7万户、2649.7万人,成为联结百姓富、生态美的桥梁和纽带,惠林惠农资金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20城近2万人联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今年是广东省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20周年,围绕共建绿色生态,共享绿色福祉的主题,全省20个城市上下联动,同步在1026日当天开展了大合唱、展览展示、徒步、绘画摄影征文比赛、自然教育、登山活动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全面展示广东林业生态建设成就。此次活动主会场设置在肇庆市,各地设置20个分会场,韶关、阳江、茂名等市还和县区(市)联动,同步举办各类型主题宣传活动,超2万人参加了活动,掀起生态公益林主题宣传的高潮。


 近千人参加了肇庆主会场的活动,宣读了保护生态公益林宣言,启动了“生态知识进万家”主题活动,千人挥舞国旗,激情合唱《我和我的祖国》,将活动气氛推到高潮。活动现场还举办广东省林下经济展览,来自省内22家知名林下经济企业参展,重点展示了茶油、沉香、春砂仁、食用菌、石斛、茶叶、玉桂等上百种林下经济产品。近年来,肇庆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建设森林之都、美丽肇庆为目标,2016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前又冲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洲”、筑牢珠三角生态安全屏障发挥了重要作用。

每亩补偿标准由2.5元提高到36

  

 20年来,全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从无到有,补偿资金从少到多,生态公益林面积从小到大,率先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划定生态公益林,率先出台《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率先探索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稳步增长机制,取得了一系列成效。20年间,全省森林覆盖率由1999年的56.80%增加到2018年的58.59%,森林蓄积量由3.08亿立方米增加到5.52亿立方米,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从5102万亩增加到7212万亩,林森林生态效益总值由1999年的1085.8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5413.7亿元。省政府不断加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投入,先后5次作出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决定,补偿标准由1999年最初的每亩2.5元提高到2019年的平均每亩36元,20年累计落实中央和省财政两级补偿资金201.77亿元,惠及全省560万户林农、2650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三分之二。全省森林生态效益明显提高,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生态支撑和保障作用。


 省林业局陈俊光局长表示,接下来,我省将主动融入国家和省的新发展战略,寻找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更加突出绿色生态惠民、绿色生态共建、可持续发展,争取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建立并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和差异化补偿制度。我省将重点抓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高质量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沙化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地区综合治理力度,实施最严格的天然林保护管理制度,逐步建成生态功能强、林分质量高、景观效果好的高标准高质量的生态公益林体系。同时,鼓励和支持在生态公益林区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推进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和自然教育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利用策略,让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