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明忠:盘活闲置资源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发布者:政策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4-03-26浏览次数:10


  ■罗明忠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城乡收入比仍居2.39高位。尤其是农民的财产净收入仅占农民收入的2.53%,增长空间较大。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新时代推动共同富裕实现的关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避免农民发生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组织保障。但是,相当长时期以来,由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分”远大于“统”,导致当前留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资产不足,遏制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进一步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激发农村各类要素潜能和主体活力,多措并举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动力,是破解乡村发展尤其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瓶颈的重要选择。


    乡村有数量不少的可利用闲置资源


    自20世纪50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开始,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积累的资产数量可观。根据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不包括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全国镇、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达8.22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74万亿元,呈现出组织数量、资产总量大的特点,并且带来的收入与收益不断增长。截至2020年,全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高达6330.2亿元,总收益为2137.8亿元。


    但是,受乡村产业发展滞后、市场竞争力弱以及地理区位不佳、经济基础差等因素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资产中还有不少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甚至还处在“沉睡”状态。


    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办公楼、学校、幼儿园、基础设施和其他公益性资产。这部分资产的物质形态具有经济性,其既定功能形式是非生产性的。但是,顺应乡村人口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为了优化镇村布局和公共服务配置,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原来的一些医疗、教育设施被空置出来。因地制宜,盘活闲置资源,必将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乡村闲置资源利用积累了不少经验


    各地以推进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着力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大胆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努力探求盘活乡村闲置资源新路径,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做法各异,基本思路是把握资源特性,发挥禀赋优势,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增进农民福祉。


    一是挖掘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力共同富裕。重点是扬长避短,找准产业发展切入点。比如,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下辖各村庄,自2022年以来推动多项闲置资源资产盘活,包括桂竹村利用闲置羊奶厂引进食品加工企业,三华村利用废弃的敬老院引进文旅公司发展民宿、观光园等文旅项目,群陂村将闲置水果市场出租给企业用于仓储物流,水口村利用一片清拆后闲置三四年的宅基地建立长和茧丝有限公司的制种室等,将闲置资产由“负担和包袱”变成为村集体“生财下蛋”的金窝窝,并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引入健康轨道。


    二是市场化运营,村企协作联动共享,探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关键是立足禀赋优势,构建激励相容的利益联结机制。比如,阳江市大八镇基于大企业环境卫生及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需求,由镇21个村经济联合社共同出资成立阳江市展诺发展有限公司,利用闲置办公场所为公司经营办公地,主要承接村里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管护、园林施工、河道管护和劳务服务等业务,预计每年营业额超600万元,每个村年分红收益超6万元,优化了村庄环境,提升了和美乡村建设水平,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益。


    三是因材施用,盘活整合各类资源资产,增加村集体收益,增进农民福祉。主要是根据村庄实际,兼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公益性和经济性双重属性,释放乡村闲置资源的潜能,服务乡村居民的同时,为村集体带来合理经济回报。比如,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玉水村将并村后的校舍和相关闲置资源改造成厨师培训中心和党群服务中心,并与相关企业合作开办民宿服务,资源得到利用的同时又增加了村集体收益,并弘扬了厨师之乡的优势和传统。梅州市兴宁罗岗镇霞凤村则利用闲置的集体房屋和祠堂资源开办“幸福食堂”,既增添了村民的幸福感,又推进了乡村治理优化。


   进一步盘活乡村闲置资源的对策思考


    农村集体经济是推动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的关键动力,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集体资产是农民作为集体成员的主要财产,通过资源整合和要素聚集,促进农村“沉睡”集体资产的有效盘活与利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为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提供稳定的“收入流”,必将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实施和共同富裕宏伟目标实现。


    一要全面清查,摸清家底。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清查镇村两级闲置资源、低效利用资源以及自用可利用资源,把握镇村两级资源优势,编制《镇村两级可利用资源资产情况汇总表》,详细列出每项资源资产在哪里、有什么、如何用以及谁来做等,为盘活整合乡村闲置资源奠定基础,进一步释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红利。


    二要分类定位,赋能发展。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的精神,鼓励通过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进一步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多措并举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既要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流转线上交易,充分激活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活力,以市场化运作,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又要基于农村集体资产的性质,分类定位,立足本地实际,引导和推动村集体盘活整合各类要素资源,比如闲置、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会堂、老校舍、厂房、仓库等各类集体资产,激发其潜能,允许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有条件进入市场,开展诸如资产发包和租赁等盈利性经营,为农村集体增收和农民增利。


    三要鼓励探索,多元路径。各地乡村自然资源禀赋各异,地理区位不同,经济基础不一,决定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径必须多元。要充分盘活乡村多重功能,将乡村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资产优势,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各地基于比较优势确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自主选择独立经营、合作经营、租赁经营或参股经营等经营模式,因地制宜,采取现代公司运作型、“农户+集体合作社”型、“农户+合作社+企业”型、“农户家庭经营+集体经济组织”型以及“股社分离”型、“股权交易”型或“政经分开”型等具体实践模式,充分释放乡村各类资源的潜能,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作者系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径、运行机制与政策支持研究”(23&ZD112)首席专家